车主买二手法拉利发现系问题车 告车商反赚360万

30.10.2015  12:00

  龚先生和事故法拉利

  360万元买一辆法拉利豪车,开了1年发现竟是一辆出过事故的问题车,车主怒将法拉利销售商告到法院,要求退一赔三(重庆晚报2015年5月26日曾独家报道)。昨日,该案一审有了结果,法院以被告存在欺诈为由,撤销原、被告签订的《二手机动车买卖合同》,按退一赔一标准,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购车款及赔偿款合计720万元。

   买到一辆问题法拉利

  原告龚先生2013年8月14日与被告重庆某汽车销售公司在法拉利展厅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以360万元向被告购买一辆法拉利二手车。

  今年春节,龚先生发现这是一辆事故车,多次协商无果,龚先生将销售商告上法庭。

  渝北区法院2015年5月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2名审判员与3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8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