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小学踩踏事故案宣判校长被判2年有期徒刑

06.06.2015  02:57

    据新华社电5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对致6名学生死亡的昆明明通小学踩踏事故案作出一审宣判:校长李岚判处有期徒刑2年,副校长杨霖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体育教师李鹏程判处有期徒刑1年。

    法院审理认为,明通小学违反《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学生宿舍每室居住学生的规定,将普通居民住宅楼改变用途组织大量学生进行集中午休,形成楼道通行的事故隐患,违规立放于一楼楼道内的海绵垫倾倒后严重影响学生的实际通过需求,导致学生通过时发生叠加挤压,致使发生6名小学生死亡、35名小学生不同程度受伤的重大伤亡事故。李岚作为校长,具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杨霖作为分管后勤和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李鹏程作为体育老师,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