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通报10起煤矿事故处理结果 对相关责任人处分罚款
中国兰州网9月8日消息 昨日,省安委办对今年已结案的10起煤矿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进行了通报,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撤职、行政降级、记过等处分,对相关负责人及企业罚款。今年以来,我省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呈多发态势,截至8月20日,全省共发生煤矿生产事故12起、死亡17人,与去年同期10起事故、死亡10人相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
10起煤矿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1.2015年1月5日,武威市天祝县天祝旭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瓦斯事故,造成4人死亡。
事故原因:该矿组织人员在五号上山加固密闭,密闭里的采空区顶板突然垮落,造成采空区内的大量CO气体涌出,高浓度的CO气体导致在2809回风巷内的作业人员中毒
调查处理结果:对安全副矿长王伦顺等4人吊销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矿长江林松等4人吊销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并处罚款共计3.8万元。对天祝县煤管局炭山岭煤管站安监员祁有寿等7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职、行政降级、记过等处分。对天祝县县委书记张发基,县委副书记、县长王英东,予以诫勉谈话。对旭东煤矿罚款80万元。
2.2015年1月29日,平凉市崇信县百贯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徐州矿务集团所属公司)发生一起皮带运输事故,死亡1人。
事故原因:违章作业
调查处理结果:对矿长朱玲方等十人罚款共计6.87万元,对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杨茂田罚款2.07万元;对百贯沟煤业有限公司罚款30万元。
3.2015年2月24日,金昌市永昌县鑫盛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瓦斯中毒事故,死亡2人。事故发生后,矿方隐瞒未报,3月18日,永昌县安监局接群众举报,经核查,事故属实。
事故原因:违章操作
调查处理结果:对矿长何金钊等3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永昌县安监局副局长赵强祖等9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过、通报批评等处分,对永昌县安监局局长王兴福予以诫勉谈话。对永昌县鑫盛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罚款240万元。
4.2015年3月22日,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煤矿2304回风顺槽发生一起跑车运输事故,死亡1人。
事故原因:违规操作
调查处理结果:对当班跟车工李生君处以留矿察看一年的行政处分,对当班值班队长孙德禄等4人罚款共计1.7万元,对安全副矿长杨兆玺等4人给予行政记过、警告等处分。对矿长邵嗣华、矿党委书记张进安分别罚款3.48万元、3.43万元;对魏家地煤矿罚款40万元。
5.2015年4月9日,张掖市山丹县新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平坡三五号井发生坠落事故,死亡1人。
事故原因:违章操作
调查处理结果:对矿井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杜彦荣等8人罚款共计11.32万元;对新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罚款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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