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2015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完善制度体系、优化人员力量,加强问题线索处置和管理,实现了对问题线索的百分之百初核,较好地解决了以往长期存在的问题线索遗漏、重信重访等现象,还进一步推动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落实,全市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也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周密部署实现问题线索全部初核
“对问题线索有没有必要全部初核?”“办案力量有限,怎么能做到呢?”“即使做到了,质量能保证吗?”2015年初,市纪委提出对问题线索全部初核时,从委局领导到普通干部,大家提出了很多疑问。
针对这些问题,市纪委上下开展了认真的研讨,一致认为:对问题线索全部初核,既适应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需要,也是对信访人和广大党员干部负责的表现,更是保证群众问题线索“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一个具体举措。为此,兰州市纪委专门制定出台《兰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处置暂行规定》,对问题线索全部初核的各种情形、办案力量、处置方式提出了具体要求。
从近一年来的落实情况看,2015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业务范围内问题线索1970件,初核案件线索1970件,立案639件,结案600件,组织处理381人,给予党纪政纪撤职以下轻处分488人,党纪政纪撤职以上(含撤职)重处分171人,涉嫌违法移交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12人。同时,加强问题线索处置和管理,实现了对问题线索的百分之百初核。
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全面优化办案力量
为积极解决办案力量有限的问题,市纪委按照“三转”要求,根据市委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在编制不变的情况下,将委局机关原有的机构设置进行了调整,通过翻牌组合和职责划分,在原有四个纪检监察室的基础上,增设了纪检监察五室、六室、七室,使得委局机关直接开展纪律审查的部门达到了78.6%、直接参与纪律审查的干部达到了70%以上,工作机构设置和业务骨干配备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
与此同时,市纪委还督促各县区纪委积极推进“三转”,加快内设机构调整的步伐,要求先把工作开展起来,不等不靠,从实际出发,把更多的力量投入到办案一线,把工作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办案力量的增加,带来的是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初核数,较2014年同比增长了137.3%。
拓展办案渠道内外监督的有机结合
根据市委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市纪委认真探索不同层级派驻(出)机构建设途径,按照点派驻、面派出、全覆盖和业务相关、职能相近、对口管理的原则,在全市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划片设立了11个综合派出纪工委,并作为市纪委的派出机构,在片内各单位集中开展纪律审查工作,使派驻部门纪检组在监督本单位党员干部的同时,又被赋予了监督片内其他单位党员干部的权力,实现了内外监督的有机结合,改变了以往自己监督自己的格局。纪工委第一书记则从片内各单位纪检组长中差额选派一人兼任,片内其他单位纪检组长为该纪工委委员。综合派出纪工委的设立,把分散到各单位的纪检监察力量有机地整合了起来,使有限的办案资源得到了充分的利用。
协作查办案件切实提升办案效率
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中办发〔2015〕10号),为纪检监察和审判、检察、公安机关高效、协同办案提供了重要依据。
市纪委把落实这一文件作为提高办案效率的有效途径,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专门召开全市反腐败查处大案要案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就查办案件中的协作配合工作全面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实现了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由纪检监察“单兵作战”,向纪检监察和审判、检察、公安机关“联合作战”的转变,这就使得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得以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违纪问题综合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既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而且还减少了办案风险和成本。
交叉办案杜绝干扰发挥派驻机构优势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得到了各级党委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但各种干扰因素依然存在。
为尽可能地杜绝各种干扰因素,严防“关系案”和“人情案”的发生,市纪委提出了交叉办案的思路,依托综合派出纪工委,将全市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划分成7个交叉办案片区,由市纪委7个纪检监察室分别负责组织协调该片区内的交叉办案工作,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使“同一栋楼里上班,同一个锅里吃饭,查与不查都为难”的现象不再出现。
为确保案件线索管理有序开展,市纪委还就交叉办案的时机、力量、条件、程序和组织领导作出明确的规定,并制定了“一月一评估,一月一报告”的制度,力求在不断完善线索处置程序的基础上,使案件线索处置更加规范、高效。通过交叉办案,全市2015年立案率达到了32.4%,同比增长153.6%;结案率达到93.9%,同比增长了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