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死角” 争取三年时间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6月25日,中组部、人社部召开学习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中组部副部长、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就如何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作了详细解读。
聘用合同应签尽签,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
自2002年以来,全国绝大多数事业单位推行了聘用制度,90%以上的工作人员签订了聘用合同,制度推行具备了广泛的实践基础,初步实现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条例》将聘用制度确立为事业单位基本用人制度,建立包括合同聘用、公平竞争、激励约束、权益保障的用人机制,将逐步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目标,进一步搞活用人制度。
“把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确定为合同关系,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最大的转变。”尹蔚民表示,《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作为法人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确立了双方平等人事主体的法律地位,有利于调动单位与工作人员两个方面积极性。事业单位按照《条例》规定享有实施具体人事管理的责任和权力,工作人员可以自主应聘、按聘用合同履行职责、享有待遇。这为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奠定了制度基础。
尹蔚民表示,下一步贯彻实施《条例》,将继续扩大聘用制度推行面,做到聘用合同“应签尽签”,消除制度推行“死角”;在人员岗位聘用、待遇、考核、奖惩、争议处理等方面,切实发挥聘用合同的基础作用;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和不同行业的特点,加快分业分类研究制定符合行业特点的聘用合同管理办法。
3000多万人次参加公开招聘,360万人被聘
《条例》明确规定,将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级别。岗位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基础和依据,其主要内涵是因事设岗、人岗相适、以岗定规、岗变薪变。推行岗位管理制度有利于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提高效率,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其他主要环节,特别是人员聘用、收入分配两项主要制度提供依据。自2006年推行至今,全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完成率已经超过了90%,制度已实现基本入轨。
尹蔚民说,岗位管理制度的实施,大大增强了事业单位的岗位管理意识,拓展了工作人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提高了工资待遇水平,初步实现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贯彻实施《条例》,要根据事业单位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快建立符合不同行业特点的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向重点行业、基层倾斜;探索建立职员制度,拓展基层管理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围绕进一步发挥岗位管理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竞聘上岗、考核等相关制度。”尹蔚民表示。
此外,公开招聘制度成为事业单位进人的主要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标志。自2006年以来,全国已有3000多万人次参加公开招聘,实际聘用了360多万人。一大批素质高的优秀人才充实进来,成为事业单位的骨干和中坚,公开招聘已经成为一项得民心的“阳光工程”。“贯彻实施《条例》,就是要依法进一步加大公开招聘制度推行力度,严格规范招聘行为;要加快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丰富招聘方式,探索符合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岗位特点的招聘办法,提高公开招聘的科学性。”尹蔚民强调。
将根据《条例》抓紧完善配套政策法规体系
事业单位涉及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领域,行业差异明显、人员构成多样,这些特点决定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必将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对此,《条例》予以了充分考虑,对各类事业单位普遍适用的人事管理制度作出规定,对管理的主要环节加以规范,形成了完整的制度体系;同时,考虑到深化行业体制改革和深化养老保险、收入分配等重点领域改革的需要,《条例》对有关管理制度只是作了原则规定,搭建了基本的制度框架,为深化改革预留了空间。
尹蔚民表示,接下来,各地各部门将根据《条例》抓紧完善配套政策法规体系,研究制定竞聘上岗、考核、培训、奖励、申诉、交流、退休、人事监管等单项配套规章,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形成以《条例》为核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尹蔚民强调,各地各部门也要启动清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方面现行的规章、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对与《条例》不一致或相抵触的,要及时修订或废止。
与此同时,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需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改革需要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做好与机构编制、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政制度以及行业体制改革的配套衔接;要尽快研究贯彻实施《条例》,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措施,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尹蔚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