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6月底前完成分类

29.05.2014  17:32

  改革时间表

  2014年6月底前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

  2015年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实施管办分离、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到2020年,建立健全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公益服务体系。

  近日,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兰州市事业单位分类方案》和《兰州市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同时,兰州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兰州市事业单位分类的通知》,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全面启动。5月28日,市编办召开了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培训会议。市委和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人民团体,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会议重点解读了事业单位分类的相关政策,帮助参训人员系统而准确地理解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背景、主要内涵和实施要求,正确掌握分类原则,提高在分类工作中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能力,促进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进程。

  此次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明确要求以社会功能为标准进行划分,而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分类依据。按此标准,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三大类,分别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公益服务类单位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行政类、生产经营类单位将从事业单位序列中分离出去,今后不再批准设立这两类事业单位。对行政类事业单位,在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两个不突破”的前提下,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对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中央和省上提出的改革办法主要是转企改制。

  根据改革时间表,全市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下一步,将稳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探索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管办分离、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等改革工作;2015年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实施管办分离、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到2020年,建立健全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公益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