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且行且完善
7月1日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在全国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事业单位改革的靴子,终于落了下来;也意味着,3000多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铁饭碗”,被全面打破。经由条例发生的最大转变,是把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关联,定义为“合同关系”。终身制打破,从此端着的不再是“铁饭碗”,静态安稳的人生将被竞争的浪潮所席卷,个别特权福利构筑的后花园或将不复存在。
在此之前,国内许多媒体都对事业单位改革的很多细则有过或多或少的报道,有的甚至以讹传讹,误读政策。例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日前就表示:“贯彻实施《条例》事关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十分关心,社会高度关注。最近,社会上出现了对《条例》某些内容的误读、误传,主要集中在工资待遇和养老保险上。”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城乡二元养老保险制度饱受诟病的现实背景中,新规不仅是对坊间热议的积极回应,也不失为对改革难点的一种积极尝试,特别是在解决社保并轨的方面将迈出一大步。
其实早在十几年前,事业单位招聘制就已经推行,但那时的招聘还是有体制内外之分。如今《条例》的出台,只是把岗位招聘制这种相对科学的制度固定下来而已。因为在过去推行的聘用合同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聘任走形式或者假聘任,表面上签了聘用合同,实际上还是“铁饭碗”、“大锅饭”、保险箱。在推行聘用制的过程中,对于没有聘用的人员,几乎都是内部消化,因此造成了过去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不能不聘、“有进难出”,聘用制完全成了纸老虎和稻草人的怪相。而一旦改革开始,阻碍被打破,围城被推倒,外界期待的公平和内部想象的活力,就能得以释放。从此,事业单位不再是寄生者委以终身的世外桃源: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怕要失业了;考核不合格,怕要丢饭碗了……“大锅饭”的环境不再,终身制不再,没有能力,不够努力,或都将面临下岗的危机。这对于想要上进的人而言,无论是体制内还是体制外的,都是一种促进和激励,其实是一种福音。
而之前有那么多的误读和顾虑,其实在很大程度上缘于该部条例的补充条款和配套改革措施还不是很完善。例如,《条例》已经正式实施,而与工资待遇和养老保险有关的条款,却不具有与《条例》同步实施的条件。以养老保险为例,要想让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一样参与社会养老保险,不仅要完善2008年出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或者重新制定相关改革方案,还需要解决“钱从哪儿来”等与改革有关的问题……当然,我们不能要求一部条例的出台能够解决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所有问题,,“铁饭碗”碎了,并不意味着事业单位改革就已经完成了。改革留下的诸多碎片,如果处理不好,依然很容易成为社会公平前进路上的阻力。
因此,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本身就是一个且行且完善的过程,当务之急就是收拾好“铁饭碗”碎裂后的残片,既要避免伤及社会公平,又要避免伤及被改革群体的合法利益,同时还需要依靠各项配套改革制度的完善,在公平且有效率的前提下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