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10.2014  19:31
   

厅有关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精神,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审计厅、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4厅(委、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甘发改电〔2014〕31号)。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一、各厅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整治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安排部署,精心制定方案,积极组织实施,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各单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当中,切实做好自查整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各单位要按照现行各类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服务收费当中存在的乱收费问题和各类罚款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在全面清理本单位、本部门现行各类收费、罚款的基础上,主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重点整治和清理,对现存问题逐一进行整改。清理结束后,于10月25前将清理整改报告及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统计表(附表一)及罚款情况统计表(附表二)上报厅政策法规处和厅水管局(附电子版)。

联系人:崔    嵘(0931-8416502)

             冯润昇(0931-8414668)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审计厅、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甘发改电〔2014〕31号)

(请在甘肃水利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甘肃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4年10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