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扔垃圾可能影响评职称?

28.01.2015  03:48

    政府14个行政主管部门联手惩戒,87种失信行为被划分为三档并记不同分值,累计达到一定分值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评优评先、职称评定……近日,网上一组以《南宁市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办法(试行)》为基础的“失信行为”漫画引发舆论关注。

    南宁市不少市民“点赞”,认为这是诚信建设的一次积极探索。同时也有网友质疑这是“用行政手段来约束道德问题”,甚至有“一事双罚”的嫌疑。

    动真格,乱扔垃圾可能影响评职称?

    办法以列举的方式,将87种个人、单位的不良信用记录按性质轻重划分为轻微、较重和严重失信行为3个类别,每条各记1分、3分和6分。例如,时下大爷大妈们热衷的广场舞,若音量超标将被记1分;道路上“撒野”的泥头车,最高可能被记6分;拍拍屁股走人,擅自弃管小区的物业公司也将被记6分。

    一年之内,个人、单位的失信行为计分累计记满20分、40分、60分,将分别被列入轻度、中度、重度失信黑名单,将受到14个行政主管部门的联合惩戒。

    “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在哪个行业出现失信行为,都会受到教育、环保、城乡建委、城管、住房、林园、交通、卫计委、食药、安监、工商、国税、地税、公安交警等14个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合惩戒,可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南宁市“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曾鹏鑫说。

    因此,个人乱扔垃圾、践踏城市绿地、在小区违章饲养禽畜等,看似事小,却能积少成多“因小失大”导致不能评先、评优、评职称,甚至影响保障房申请;单位违规排放餐饮油烟、违法施工噪音扰民可能导致不能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一事双罚?超越权限?失信惩戒办法反遭“信任危机

    虽然办法取得了一定成效,赢得不少市民“点赞”,但也有网友提出质疑。

    质疑一: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属于道德失范,为何用行政手段约束?

    南宁市“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李黄勋介绍,纳入办法信用信息数据库中的不良信用记录,都是依法经过定性确认,绝大多数都是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理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司法裁决后形成的信息。

    “以乱扔垃圾为例,是《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确禁止的行为,该行为一旦被行政机关依法处理,相关信息将被纳入信息库中。因此,纯粹道德规范领域的行为并不在办法惩戒范围内。”李黄勋说。

    质疑二:政府机关主动征集个人信用信息并评价失信是否已经逾越了“法无授权不可为”?

    南宁市法制办经济法规科沈星说,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国务院也曾明确“在现有行政处罚措施的基础上,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

    “南宁市在2008年和2014年先后出台了《南宁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管理办法》《南宁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管理办法》两部政府规章,这些都是办法的法律政策依据。”沈星说。

    质疑三:闯红灯、逆行这些已经由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规范的行为,再受办法约束是否属于“一事双罚”?“‘失信惩戒’不能等同于‘行政处罚’,比如在评职称、调动、升迁过程中,本来就要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没有违规记录;由政府出资的招投标项目,选择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也属于合理限制。”沈星还强调,失信惩戒的起始值是20分,是针对累计信用状况达到黑名单后所采取的约束和惩戒,“这与‘一事双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