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请认准正规中介

04.02.2015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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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购房者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购买住房,不慎被骗,财产损失严重。2月2日,市房管局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通过房屋中介企业居间代理买卖房屋的,将对中介企业备案情况进行严格查验。据悉,我市现有103家正规房屋中介企业取得备案,其他机构或个人不得开展一切房屋居间代理业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房地产中介居间代理行为,保障买卖双方交易资金安全。《通知》要求在房屋办理转移登记时,增加“房屋转移登记相关事项声明”,该声明由买卖双方签署,若买卖双方未通过房屋中介企业居间代理自行成交的,可直接受理;若买卖双方通过房屋中介企业居间代理成交的,由登记窗口查验中介企业的备案情况,若中介企业未取得备案,停止办理该企业一切房屋居间代理业务。

    市房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在办理房屋出售、出租或购买、承租委托业务时,一定要牢记“一查、二看、三慎重”,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一查”是指要登录“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方网站,查看所委托的中介机构是否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领取了《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证》;“二看”是指看所委托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营业场所醒目位置该公司信息公示栏的公示证照是否齐全。主要有: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证》、物价局核发的《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以上均为原件,并仔细核对证照的有效期限)。同时,要看清服务项目、内容、标准、业务流程及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同时牢记工商、物价、房管等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以备不时之用。

    购买住房,不论对个人还是家庭来说都是一件大事。为此,还应当做到“三慎重”。首先要选择正规中介服务机构,在交易过程中,要时刻警惕不给中介公司和一些居心不良的业务人员以可乘之机;其次应全面了解房源情况。在对所购房屋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后,还要查看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如有必要也可去产权登记部门仔细了解该套房屋的具体情况。凡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如经济适用住房、集资房、合同房、小产权房等都不要因价格较低的诱惑而购买,否则无法办理产权证,给自己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同时,如发现中介机构代理无产权证的房屋时,可直接向工商、房管、物价部门进行举报;最后应慎重签署购房合同。在签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全面了解权利义务和责任。如认为合同条款不公平、不公正或存在霸王条款时,可向中介机构提出修改要求,否则不予签订。签订合同必须由中介机构、买卖双方当事人三方共同签订。

    记者陈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