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为逾71万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买单”
中新网兰州8月30日电 (杜萍)8月30日,2019年兰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推进会举行。会议披露,该市覆盖全市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兰州市民政局为逾71万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买单”。
据了解,截至2018年底,兰州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71.48万人,占人口总数的21.76%,高于全国、全省老龄平均水平,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早在2016年年底,该市被财政部、民政部列为全国26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医疗等方面的社会风险,推进养老服务业和现代保险服务业融合发展,缓解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而增加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压力和家庭经济负担。2017年开始,兰州市民政局安排专项保障经费、通过公开招标探索建立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为该市60周岁以上兰州户籍老年人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意外死亡、残疾、住院均可取得赔付和补贴。
这项保险制度由政府补贴直接为老年人购买保险,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保险公司按照7:2:1的比例共同承保模式,保险期限为1年。
该项制度以通过不记名的方式为该市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进行投保,老年人不需要自行购买,自动享受意外伤害保险,出现险情后就近到商业保险公司营业部办理赔付。
兰州市民政局副局长管学峰介绍说,该项制度运行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其中2017年度理赔案件1215笔,已赔金额710万元。2018年度理赔案件1992笔,已赔金额936万,两个年度简单赔付率超120%。
为了更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2018年,兰州市民政局委托兰州市公共交易资源局通过公开招标,在2017年的基础上提高赔偿标准,扩大保障范围,优化保险方案和服务方案。同时招标约定了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这3年该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继续由政府补贴居民,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的模式。
会上还披露,今年,兰州市户籍60岁以上农村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意外伤害住院(照护)补贴标准提高至100元,较之过去增加50元;兰州市户籍60岁以上老年人因食物中毒身故,死亡赔付标准提高至4万元,较之过去增加1万元;兰州市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因交通意外身故,死亡赔付标准提高至4万元,较之过去增加1万元。
此外,为解决在政府统一购买的基础上,老年人能否多购买几份以及在兰长期居住的非兰户籍老人能否购买这两个问题,兰州市民政局与保险公司沟通,由投保人自费购买保费每份50元或者100元意外伤害保险,最多购买2份,并将年龄放宽到45至99岁,最高保障金额分别达到3.3万元和7.1万元,解决了80岁以上老年人无法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短板,进一步扩充了中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需求。(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刘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