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委书记对县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作出批示
近日,崇信县委书记吕鹏举对崇信县人民检察院呈报的《2015年度崇信县检察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综合报告》作出批示,并提出要求。
吕鹏举在批示中指出:“过去的一年,县检察院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职责履行到位,成效明显,希望新的一年,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监督检察力度,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资金运行安全。”
县院党组对批示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并就如何落实批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国务院扶贫办关于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积极预防和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职务犯罪举报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坚持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职务犯罪,不断推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大力开展以“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为主题的“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构建社会化预防体系,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着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群众安居乐业的和谐氛围。同时,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警示教育,将预防职务犯罪作为科级干部轮训班的主要内容。三是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持续深化“两联系、两促进”、“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围绕扶贫资金发放、重大项目建设招投标、施工、采购、资金拨付、设计变更、追加资金、项目验收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联合项目建设单位开展预防调查,认真查找容易诱发职务犯罪的各种因素,研究预防对策,提出预防建议,督促、协助乡镇、涉农部门、项目单位健全完善工作制度,防患堵漏, 切实为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扶贫资金运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