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书展上书商搞“尸体营销”是恶俗之举

18.08.2014  12:49

   作者:何勇海

  日前,一场营销活动在上海书展上引起争议。在《死亡通知单:暗黑者》这部悬疑推理小说的会场营销中,出版商读客图书让人假扮了5具尸体,“死状各异”。衣服上也是血迹斑斑,印着“我收到了《死亡通知单”一行字。对于这种“重口味营销”,有些家长表示难以接受。后来,“尸体”也被安保人员清理出场。(8月17日《北京晨报》、16日《新民晚报》)

  据说这些“尸体”惨不忍睹:有的被割喉满身刀疤,有的皮肤被烧伤惨不忍睹,有的则满脸乌青……出版方说,之所以如此“血腥”地营销,是因本书中有一个设定——凡收到“死亡通知单”的人,都将按预告日期,被神秘杀手残忍杀害,“为了凸显这个主题,我们决定找人来做cosplay,让读者到现场侦察破案,过一把侦探瘾”,也是“为了照顾重口味读者”。照顾重口味读者,非重口味读者以及未成年读者,又被置于何地?

  在这个“酒香也怕巷子深”的时代,新出版图书确实需要实施营销战略,铺陈营销路线,用心把每一本书尽可能推荐给读者,否则,可能连图书的基本量都卖不出去。但是,图书营销也要有尺度有分寸,坚守文明底线,能够给人有趣、温馨或甜美之感,而不是给人一种恶俗印象,乃至于恐惧与不安。而此次“尸体营销”,却吓得一名老太太直喊要报警,带孩子的读者赶紧绕道走,是不是有点过头了?

  这些年,对于国人而言,“重口味营销”早已见怪不怪,比如一些景区搞“鬼子进村”、“土匪抢亲”、“人体彩绘”、“处女采茶”等,一些电影院搞“狗血捉奸”、“女鬼看电影”等,无不激起一片批评之声。图书营销恐怕不该与商业营销画等号,单纯追求感官刺激,走低俗、庸俗乃至于恶俗的路数。因为图书是一种精神产品,在追求其经济价值之时,绝对不能损害甚至是亵渎其精神价值。

  我承认,传统的图书宣传方式对读者的吸引力已越来越弱。但我们更要承认,“重口味”也并非图书营销的良药。近年来,穿着暴露的嫩模时常现身香港书展,不仅登台玩情色,在众目睽睽下亲吻、互摸,动作大胆而露骨,而且还左右“夹攻”路过的老人,强送香吻,屡遭读者诟病,有人甚至指责香港书展卖书成“卖肉”。一部图书能否吸引读者,关键还要看内容,“重口味营销”或会适得其反。

  必须强调的是,书展彰显城市个性,是城市文明、文化的一部分,举办书展的目的,是让更多读者为书香而来,携书卷而走。因此,书展要办成老少咸宜、形象健康的图书盛会,要告别商业喧嚣,拒绝“尸体营销”之类的“重口味”表演。所幸的是,上海书展的安保人员很快将扮演“尸体”的群众演员清理出场。但愿“重口味营销”也不要在其他书展粉墨登场。(何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