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个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全部建成 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触角得到有效延伸

12.01.2017  15:06

  2016年11月25日,宁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和盛镇检察室正式挂牌。据甘肃省检察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是全省组建的首家驻乡镇检察室,主要负责长庆桥、新庄、太昌、和盛4个乡镇56个行政村的乡镇检察工作。截至2016年底,省编委会批准的全省515个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已全部挂牌并开展工作。

  据了解,多年来,在乡镇一级的机构中,法院有人民法庭,公安有派出所,司法局有司法所,唯独检察机关没有相应机构,致使基层法律监督缺位。

  针对这一问题,省检察院近年来着眼于下沉检力、延伸监督触角,在连续三年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和积极探索在县直涉农部门和村级组织设立检察联络室及在乡镇设立检察室并取得突出成效基础上,2016年集中开展了基层法律监督“瓶颈”问题调查研究,并就加强基层法律监督、在全省中心乡镇和重点街道设立派驻检察室向省委作了专题报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编委会于8月下发通知,批准在全省设立515个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

  通知下发后,省检察院立即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从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宣传报道等方面提出要求。2016年11月21日,省检察院政治部组织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组建工作推进会,从时间进度、人员配备、挂牌运行、工作要求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并派出由厅级领导带队的督查组进行督导。

  各院积极行动,全省14个市州派驻乡镇(街道)的检察室相继成立,从而解决了检察机关监督基层没有触角这一长期困扰的难题。

  据有关资料显示,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肩负着延伸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协助侦监、公诉部门对公安派出所、派出法庭等执法和司法活动进行监督;对乡镇、村级组织政务、财务、重大项目等事项的公开公示工作进行监督;依法受理群众诉求,督促和配合基层组织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加强乡镇和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预防和基层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农村社会综合治理等。

  “乡镇(街道)检察室的建立,对我省检察事业发展具有极其重大的战略意义,对于有力促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切实维护好基层和谐稳定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全省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必将大大增强。”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坚定地说。(记者王瑞成 彭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