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乡村更美丽 ——甘南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纪实

20.07.2016  17:46

  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启动以来,甘南州立足州情实际,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保护、发展、稳定”并重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高标准创建生态文明小康村,大力推进全州美丽乡村建设。

  甘南州、县、乡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及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工作。今年年初,层层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深入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形成了全州上下建设美丽乡村、创建生态文明小康村的浓厚氛围。严格落实县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参与统筹规划,深入一线调研指导,带头包抓示范村,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各级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经常性调研指导、总结推广经验、定期督查通报。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工作任务,积极整合项目资金、组织项目实施、强化督查指导、开展业务培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进。调动乡村两级基层党组织主观能动性,引导农牧民群众自己动手、自力更生,积极参与改善农牧村人居环境。

  为加大融资力度,确保资金投入,甘南州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签订了开发性金融支持“十三五”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暨2015—2016年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贷款合同,“十三五”期间授信金额450亿元,首批为生态文明小康村项目发放贷款18亿元。2016年,全州创建生态文明小康村300个,包含了省州县三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和万村整洁村,每村落实州县配套资金430万元,为顺利推进美丽乡村各类项目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根据《甘南州“十三五”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规划》,按照“生态良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环境优美、管理民主、和谐稳定”总要求,结合州情实际和地域特点,制定出台了甘南州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965356”标准,即:基础设施突出“九化”:住房安全舒适化、道路便捷畅通化、街道场地明亮化、村庄内外绿色化、庭院四周干净化、公共环境优美化、用水洁净自来化、用能清洁便利化、通讯网络入户化;公共服务具备“六有”:有村卫生室、有乡村舞台、有便民服务网点、有电子商务平台、有较为完备的教学设施、有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富民产业实现“五提高”:提高特色产业规模化程度、提高产业多元化发展能力、提高旅游专业村品牌影响力、提高专业合作社运作水平、提高农牧民培训覆盖面;重点区域实施“三整治”:整治违章建筑、整治河塘沟渠、整治农村土地;村容村貌实现“五集中”:生活垃圾集中填埋、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广告标语集中设置、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畜禽粪便集中存放;社会管理体现“六个好”:村级机构健全,组织建设好、邻里关系和谐,村风民风好、保障体系完善,公益服务好、村民自治规范,民俗传承好、综合治理达标,社会治安好、创建工作达标,民族团结好。

  全州各乡镇各自然村经济发展水平、人文地理条件、群众基础不尽相同。因此,甘南州深入调查研究,科学编制规划,在创建过程中坚持因地制宜、分阶段实施、分层次推进和务求实效的原则,运用典型引路的办法,抽调专人组成调研组,广泛听取民意、深入实地考察,各县经反复论证筛选了300个村组作为今年的建设任务,一村一规划、一村一方案。明确工作步骤、细化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对照检查、缺啥补啥,补齐短板、整体推进,以实干聚民心、以实效促发展,影响、带动、辐射、延伸其他村组。(记者赵梅 甘南日报记者 张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