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西固区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每月发放300-500元补助

07.11.2016  18:26

日前,西固区出台《西固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在全面落实乡村教师享受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200-600元的基础上,向全区乡村教师按照每月300-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办法》还规定,对于寄宿制学校双岗教师实行岗位补助;根据学校位置远近,从2014年开始按每人每月300-500元的标准发放交通补助。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同时,职称制度改革上,确保指标分配向农村教师倾斜。乡村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制度,实行评聘合一,乡村教师在评定职称(职务)时,达到初级、中级职称(职务)晋升年限的,经师德考核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后可直接认定相应职称(职务)。在晋升高级职称(职务)时,不作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高级教师职称的,应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累计)以上经历。


信息来源:兰州晨报   武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