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使乡村教师待遇总体上高于县城教师

04.11.2015  12:06

  原标题:我省出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要让他们的待遇高于县城教师,包括提高津贴补助和住房保障等

   中国甘肃网11月4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王巧灵 方言)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甘肃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年-2020年)〉实施办法》。根据《办法》,我省将大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全面落实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乡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省级财政继续给予综合奖补,使乡村教师待遇总体上高于县城教师。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

  使乡村教师待遇总体上高于县城教师

  根据《办法》,我省将大力提高乡村教师各项待遇。全面落实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乡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省级财政继续给予综合奖补,使乡村教师待遇总体上高于县城教师。全省乡村教师在享受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200元-600元基础上,对58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按每月不低于3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并对获得荣誉的教师适当提高标准。提高乡村学校班主任待遇,在绩效工资实施总量的30%范围内(即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标准,依据边远程度和工作量,实行差别化班主任津贴和寄宿制学校双岗教师岗位补助。

  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从2016年开始,将解决村一级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住宿问题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周转房予以解决;把乡一级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范围,由县市区政府统一解决。

  2020年,力争实现无代课人员的目标

  此外,《办法》规定,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逐年合理消化、多渠道解决2003年以前县级政府聘任的代课人员问题,到2020年力争实现无代课人员的目标。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乡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炊事员、校医、保安等工勤人员配备问题。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加大对人口稀少的教学点、村小学和幼儿园的倾斜支持力度,重点解决教师全覆盖问题,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职工编制。

  中级职称评定必须有3年以上乡村任教经历

  《办法》指出,我省将改革乡村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制度,实行评聘合一,动态管理,将分设的中学和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累计)的经历,县域内教师职称评定,中级以上必须有乡村任教3年以上经历。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到2020年前,对全体乡村教师、校长进行每人360学时的培训。每年安排一批城市优秀教师、校长到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支教挂职。每年选派一批优秀大学生赴藏区开展双语顶岗支教。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从2015年起,“国培计划”集中支持乡村教师校长培训;从2016年起,“省培计划”新增经费倾斜支持乡村教师培训。到2017年,力争使全省乡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明显改善,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