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划定乡村医生职称4个等级 优先选拔艰苦、边远、民族地区乡村医生

20.11.2014  16:18

人民网兰州11月20日电(牟 健)日前,甘肃省卫计委出台《甘肃省乡村医生职称评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乡村医生职称确定为助理级乡村医师、主治乡村医师、副主任乡村医师和主任乡村医师4个等级,统称为乡村医师,评定工作将于2015年正式启动。

根据《办法》规定,乡村医生职称评定仅限甘肃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职称评定条件,以工作业绩、技术水平、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服务农村居民的能力为主要依据,同时考虑文化水平和从事医疗卫生工作资历,不受岗位、年龄、学历、论文、外语等限制,所评定的职称不与工资待遇挂钩。

同时,首次开展乡村医师职称评定工作时,申报人员职称评定等级不受台阶、任职年限等限制,条件够哪一级直接评定哪一级。

办法》强调,对在艰苦、边远、民族地区乡村医疗机构工作的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获得乡村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优先选拔到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