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有尊严医疗服务才有保障

17.08.2015  04:58

    8月10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明年1月1日起在岗村医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明确规定,村医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相关报道见8月12日《兰州日报》六版)

    乡村医生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亦称为“赤脚医生”,这支队伍当时极大地促进了广大农民群众健康状况的改善,连同合作医疗和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曾被世界卫生组织誉为“中国的三大法宝”。8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农村的乡村医生转入平稳发展时期,乡村医生规范化管理已经进入一个可持续发展时期,乡村医生素质也有了明显提高。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乡村医生队伍却面临着很多问题,尤其是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很多老一代乡村医生很难获得满意的养老保障,收入微薄、职业前景不明确,甚至使得不少年青一代的乡村医生萌生去意。在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越来越多的村庄里,这些老人和孩子无论如何都离不开最贴近他们生活的健康守护人。而且,在农村地区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广大乡村医生的网底作用更是不容忽视。

    但是,乡村医生在身份、待遇和社会评价上却有太多的泪点与痛点。整体待遇低、缺乏吸引力也好,自身水平不高、专业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也罢,乡村医生的爱与痛,实际上是物质激励和精神慰藉缺失的产物。让乡村医生老有所养,说到底是一种制度补血。不论是提升乡村医生待遇,还是提高乡村医生配置数量,抑或加大乡村医生培训力度,让他们的劳动更有价值,让他们更有尊严和成就感,才是一个社会应有的作为。

    此次,甘肃省印发《关于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的通知》,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和提高乡村医生合理收入相关精神的具体措施,体现了政府对乡村医生的关心和关怀。这一举措既是对很多老乡村医生的肯定,更是对年轻医生的鼓舞。应料到,这一举措对老乡村医生有触动,对正在从业的乡村医生更有触动,会让其看到这份工作的回报,会更加珍视这一工作岗位。

    善待乡村医生,给乡村医生更多关怀和关注,给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更多的倾斜和投入,不断改善他们的工作待遇和生活条件,让乡村医生劳有所得,干有所值,本来就是我们这个社会应该做的。而且,只有让每一个乡村医生的未来更有保障,我们的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才能更有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才有可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