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院“五要求”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

17.10.2014  11:57

      连日来,漳县院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干警大会认真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该院党组就学习贯彻重要批示精神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要求,着力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为做好新形势下检察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各部门都要把学习贯彻活动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学习传达、抓好贯彻落实,特别是要把学习贯彻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干警的重视、关心和支持转化为做好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立足基层检察岗位,努力为平安漳县、法治漳县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是要坚持党的领导,明确政治方向,着力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各项部署。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要严格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工作情况,坚持向县委和市院党组汇报。要坚持在中央统一部署下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好各级党委和上级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
      三是要落实“两个责任”,打造过硬队伍,着力维护社会稳定。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组将强化在选人用人、制度建设、落实报告请示制度等方面的作用发挥,力争尽快设立监察机构,为纪检工作加强监督提供保障。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等“五个过硬”要求,全面加强队伍思想政治、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建设,推动形成党组统一领导、政工部门牵头抓总、支部密切配合、各业务部门积极参与的检察队伍建设工作格局。要紧紧围绕省院“3521”工程实施,按照“五个严惩”工作要求,着力围绕严惩破坏经济发展的犯罪、严惩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犯罪、严惩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犯罪、严惩贪污贿赂犯罪、严惩执法司法人员犯罪,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能力,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四是要坚持有案必查,注重犯罪预防,着力提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水平。要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要坚持围绕“五县战略”实施、扶贫攻坚、灾后重建项目实施,突出查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始终保持对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提高办案工作的震慑力。要扎实推进“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领域作为预防重点,提高预防工作的实效。
      五是要坚持以民为本,保障人民利益,认真部署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理念,始终牢记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根本目标,继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部署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载体,结合“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组织干警深入基层、走进群众,真正了解和掌握群众期盼和群众诉求,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