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局党组制定“九个严禁”明确“两节”期间工作纪律

03.09.2014  13:58

  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集中整治“节日病”。近日,省地税局党组研究制定了“九个严禁”的“两节”期间工作纪律,并就履行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和加强执纪监督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严明工作纪律,令行禁止。要求各级地税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两节”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有关作风建设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相关规定,坚决刹住奢侈浪费和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切实做到“九个严禁”:一是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或赠送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月饼、烟酒茶等各种节礼;二是严禁接受纳税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各种礼品;三是严禁出入高档酒店、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之风、公款大吃大喝、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活动;四是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五是严禁用公款组织旅游或借会议、培训、调研和考察为由参观游玩;六是严禁用公款进行健身或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七是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八是严禁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九是严禁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同时,进一步强化“两节”期间工作纪律,严肃整治节假日前后纪律涣散、慵懒散漫等问题。
  靠实领导责任,率先垂范。要求各级地税党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把坚决刹住节日期间各种不正之风,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各级地税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两节”期间的工作纪律,要亲自部署、亲自动手抓落实;各级领导机关要带好头、上行下效,以优良作风带政风促民风;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带头移风易俗、厉行节约,给广大干部职工树好标杆,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勤俭过节的良好氛围。
  加强执纪监督,严格责任追究。要求各级地税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强化日常监督,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对于发现的违反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的线索要扭住不放,对不收手、不收敛、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问题,要快查快办,用好执纪问责杀手锏。对查实的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肃进行处理。同时,要严格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既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又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既严肃追究党组的主体责任,又严肃追究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

(特约记者 张宜洮 通讯员 李玉龙 朱 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