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深化医改系列报道之四:平凉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推进
编者按:近年来,我市坚持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着力在攻难点、抓落实、促进度、求实效上下功夫,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群众看病就医困难持续缓解。
平凉市深化医改系列报道之四:
平凉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推进
近年来,平凉市坚持按照“用最简单的方法解决最基础的问题,用尽可能少的费用维护居民健康,走中医特色的甘肃医改之路”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行“315”公立医院改革模式,实施了服务机制、补偿机制和监管机制改革和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制定了《平凉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所有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的通知》,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逐步推进,药品零差率销售稳步实施,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2013年,华亭、庄浪、静宁、灵台四县被列为国家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全面启动实施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从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改革措施。2015年,我市将按照国家和省上总体部署,在全市六县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一是 分级诊疗和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 县级医疗机构确定100种、乡级50种病种开展分级诊疗。对高血压、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33种慢性病实行门诊定额补助,推行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总额预付和“先治病、后付费”支付模式改革,将大病保障范围扩大到50种,积极推行医师多点执业,全面推开大病保险。今年1-6月份,全市多点执业注册938人,已有660名医师到基层多点执业服务,开展门诊诊疗5888人次、手术43例、查房2154人次。全市共为126.39万人次报销医药费用3.49亿元,参合农民实际住院补偿比提高到60.26%,大病实际补偿比达到79.5%,除基本医保报销外,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为8056人次大病患者补偿医药费用2406.02万元。通过推行分级诊疗和医师多点执业,全市县外就诊率下降到13.98%,较上年同期下降2.47个百分点,分级诊疗病种次均住院费用下降25.42%、实际补偿比上升12.2个百分点,在控制转外病人和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医生、病人、资金”三个下沉,构建规范有序诊疗新秩序上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是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制度持续巩固完善。 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从九个方面就进一步巩固基层医改成效细化落实了32条具体措施。全市169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配备基本药物平均达到395种,占使用药品种类的57%、金额的53%。食药监部门将基本药物配送纳入全市药品供应网络,县区卫生计生部门遴选69家配送企业承担药品集中配送业务,健全了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管理档案,强化了对基本药物日常监督抽验和药品经营企业进货、验收、储存、配送等环节的全程监管,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品种规格、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购销价格、绩效考核“五统一”管理。 三是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稳步推行。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3〕1497号)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医改办《关于印发<甘肃省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甘财社〔2014〕207号)精神,四县人民政府分别制定出台了本县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为确保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符合政策,并充分发挥补偿作用,2015年4月份,市发改委(物价局)、卫计委组成联合调研组,对4个试点县进行了深入调研,对试点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后的减收数额进行了测算,并在此基础上批复了四县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调整方案,降低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检验价格,按省上四部门文件要求的最高限调整提升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 四是各项综合改革措施逐步深化。 今年7月,市医改办分解下发了《平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年底前将在全市六县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明确了建立科学补偿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调整公立医院规划布局、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强化绩效考核与评估等7项重点任务,到2017年,实现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的目标。
通过大力实施一系列综合配套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了五方面的阶段性成效。 一是 群众就医费用基本稳定,自费比例明显下降,医保报销水平显著提高,群众就医负担持续减轻。甘肃省人均医药费用为全国最低,2014年平凉市新农合总次均住院费用和县级、乡级次均住院费用分别控制在4153元、3122元和912元,分别低于全省平均值469元、135元和145元;2014年全市筹集新农合基金6.95亿元,共为386.8万人次报销医药费用6.57亿元,实际住院补偿高出全省平均值1.4个百分点,报销总金额、人均报销住院费用分别较上年提高8%和4.59%。 二是 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通过持续开展医疗质量月分析评议、加强急救能力建设、强化过度医疗治理等举措,医疗差错和患者投诉逐年下降,2014年全市发生医疗纠纷44起,较上年下降12%;孕产妇死亡率由2000年的80.81/10万下降到2014年的16.22/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000年的24.43‰下降到2014年的7.58‰。 三是 通过实行“一卡通”、远程会诊、医师多点执业、分级诊疗、先看病后付费等改革措施,医疗服务流程更趋合理,诊疗程序进一步简化,群众看病就医更加方便快捷,患者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是 推行全员聘用、竞争上岗、绩效考核等措施,不断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健全人才流动新机制,医务人员参与医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 五是 县域内医疗机构病人就诊量明显增加,在公立医院改革纵深推进的同时,有力促进了医院的健康可持续发展。2014年,全市新农合住院人数215919人次,较上年增长8.18%,其中县级医院住院人次较上年增长16.89%,县外住院人次下降5.02%。改革初步达到了政府得民心、群众得实惠、医院得发展的三赢局面。
编辑:马存贵 报道:市卫计委 医政科 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