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回应出租车网约车之争: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09.07.2016  04:56

  新华网北京7月7日电(蔡梦晓)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并从7月1日开始实施,《意见》是从顶层设计层面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文件。在今天的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对《意见》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问。

  北京电视台记者: 现在一些新老业态间的竞争可以说非常白热化,比如传统零售业和网购的竞争,以及出租车业和网约车竞争,对于这些新业态,我们在评定竞争是否公平时有一个怎样的标准或者原则?谢谢。

  胡祖才: 实际上你的问题从市场来讲就是怎么鼓励创新的问题,因为这些新业态、新经济都是创新的成果。当然,也有新技术的进步,特别是互联网深度融合以后创造出来的新业态、新的商业模式。我刚才讲了,我们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实际是要建立一个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我们都知道,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只有公平竞争,市场机制才能有效,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才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才能有效地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国务院去年印发了一个很重要的文件,《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非常强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通过结构性改革体制性创新,消除不利于创业创新发展的各种制度束缚,实际是要消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同时又指出,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创业环境,要加快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统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这就表明,建立公平市场竞争制度有利于市场创新活力的激发,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了更好的市场环境,公平审查制度对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是有利的。相反,现在经济发展中仍然存在不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主要是市场上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这也是这次出台公平竞争制度的一个大背景,应该说出台这个文件正逢其时。公平竞争制度出台后,对消除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提供了制度性的安排,对市场主体的创新是一个激发。

  刚才讲到具体的业态,我觉得还是要按照公平竞争制度审查当中的标准来判别,我们要按照“四个方面”、“18个不得”具体进行分析评估,看哪些政策是妨碍的,要用标准来判别,不能用直观的感觉,要有科学的标准,这次《意见》也给出了具体的标准。对具体的情况,我们要根据标准来深入科学地评估,最后确定,然后采取相关的措施。

  总的讲,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创新创业是利好,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也有利于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具体哪些政策措施妨碍竞争和创新,要进一步按照标准具体进行分析评估,然后根据情况,该纠正的纠正,这样公平审查制度就发挥了作用,我们的制度也就逐步建立起来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