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新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明年起轮岗

25.10.2015  10:10

  原标题|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明年起轮岗

  中国甘肃网据甘肃日报兰州10月23日讯(记者李欣瑶)记者今天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从明年开始开展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此次省教育厅联合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出台相关实施意见,旨在通过3-5年的时间实现我省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

  此次我省实施交流轮岗的教师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岗教师,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每所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的比例一般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各级各类名优骨干教师应不低于交流教师总数的30%。

  开展校长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两届或任满8年的均应交流。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各地将探索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交流轮岗方式。县区范围内,重点推动城镇学校向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向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城镇学校新招聘的教师,将按照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首先安排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并纳入教师交流工作计划。

  据了解,今年各市州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相关实施方案开始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