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向前范金凤夫妇14年,无偿献血5万多毫升 综治员李德宝10年,义务护送学生过马路

28.01.2015  03:49

这一家都很有爱

护送小学生过马路是李德宝每天的"必修课"

    

    兰州晚报讯(记者张鹏伟实习生张建梅文/图)14年无偿献血5万多毫升、2013年在甘肃省红十字会登记遗体捐献,蓝向前、范金凤夫妇让自己的爱在更多人的身体中流淌,用生命在诠释志愿者的深厚内涵;10年来,综治员李德宝义务护送小学生上学时候过马路,除此之外,他还为病者呼吁捐款,陪伴空巢老人,他的一颗真诚心帮扶了无数个人……由本报与阿里公益“天天正能量”发起的第二届“志愿者关爱行动”暨“寻找甘肃最美志愿者”大型公益活动启动4天来,已有兰州、白银、金昌、武威、张掖、天水、庆阳、平凉、陇南、定西10个市州数十名志愿者(团队)报名参选。今天起,活动进入事迹展示阶段,本报将集中刊登二三十位报名参选的优秀志愿者(团体)事迹,为社会树立正气,传递爱的力量。

    蓝向前范金凤夫妇:“您的一滴血可以挽救一条生命。

    “您的一滴血可以挽救一条生命。”这是一句分量很重的话,对蓝向前、范金凤而言,它代表真真切切的希望和对生命的尊重。

    在蓝向前龚家湾路的家里,最引人注目的是卧室墙上挂着的一张与众不同的照片:一家三口的全家福被一个个无偿献血证环绕成相框,而这些无偿献血证的主人,就是蓝向前、范金凤夫妇。

    蓝向前,生于1966年,现任兰州市红古区洞子初级中学老师;范金凤,生于1975年。自2001年无偿献血以来,蓝向前夫妇累计献血5万多毫升,捐献出了相当于13个人(正常成年人身体里的血液大约有4000毫升)的血液量,换了35张献血证。

    据称,因为捐献血小板要求“男性体重60公斤以上,女性体重要在55公斤以上”,为了献血,体重只有45公斤的范金凤专门“吃胖”到116斤,蓝向前为了让自己的血液质量更“健康”,戒了烟酒。夫妇俩为了打造“好血”,每天还锻炼身体,饮食也变得清淡起来。

    “再过10年,爸爸年龄大了不能献血了,我就可以接爸爸的班继续献血啦!”每一次献血,蓝向前和范金凤都带着儿子蓝浩天,慢慢的,蓝浩天也被这种爱心深深影响。

    2013年2月20日,受“感动中国”人物何玥事迹的影响,蓝向前、范金凤前往甘肃省红十字会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自愿在离世后将遗体(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

    “只要身体允许,就会一直献下去。我相信爱会在感恩中传递。”如今,献血已经成为蓝向前、范金凤夫妇生活中的一部分,他们用血与血“融合”的方式表达对生命的爱。

    蓝向前、金凤夫妇先后荣获“2010-201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铜奖”、2013年度“感动中国”人物候选人、2013年度“兰州好人”、“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全国最美家庭”。

    李德宝:虽然经济上暂“低保”了,但精神上绝不能“低保

    “位于华林路主干道边的辖区华林路第二小学学生每天上学放学都要穿越车来车往的主干道,孩子们大多由于年幼,安全意识淡薄,其中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且交通事故时有发生。”2004年,李德宝发现这一现状威胁小学生生命安全,经他提议并征得街道、社区、学校同意,他主动担负起了义务护送学生安全过马路的任务。从那时开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至今已有10年,风雨无阻、寒暑不误。

    李德宝,今年47岁,兰州人,2003年7月进入七里河区西园街道华林坪社区工作。

    10年来,学校周边由于他的坚守,没有发生过一起针对学生的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而李德宝也因此被辖区居民亲切地称作“校园卫士”“编外交警”“护校使者”。

    除此之外,李德宝常把辖区困难群众的难心事烦心事作为自己分内的事:为辖区低保单亲大学生李成祥、杜斌、小学生王来顺筹集助学款;为43户困难居民筹集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帮孤儿马阎梅解决生活困难及抚养问题;为身患重病的华坪派出所治安协管员李乐带头捐款;常年帮扶空巢老人黄连荣;将自己获赠的全年《兰州晚报》送给老红军陈慧芳;常常将自己的稿费捐给困难居民;一直义务铲除辖区胡涂乱贴野广告的他,引来爱心企业为社区免费安置了二十块信息张贴栏;救人受伤的定西高中学生王红梅、家住七里河区兰工坪的白血病少女郭美晨等都接受过他的捐助。

    2006年,李德宝撰写的民情建议《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以保险形式发放的建议》在省市多家媒体刊登和播出后,引起了广泛关注,作为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的603号提案,被大会讨论。

    “我们都是下岗失业人员,是党和政府给了我们立足社区、服务居民的综治员工作,给了我们再就业机会,我们更应该关心帮助辖区的困难群众。虽然经济上我们暂时‘低保’了,但精神上绝不能‘低保’!”这是李德宝的志愿服务心得。

    李德宝先后被评为“兰州市首届十大公德之星”、“甘肃省优秀青年志愿者”、“兰州市优秀志愿者”、“兰州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