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举办“全省民政法治工作培训班”

21.12.2015  16:37
'); } 来源:厅政策法规处    日期: 2015-12-21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提高全省民政法治工作者依法行政能力,更好地为民政事业保驾护航,12月15日至18日,省民政厅在兰州举办了“全省民政法治工作培训班”,各市(州)民政局分管局长、法治工作人员,兰州新区社会保障局,  厅机关各处(室、局),省老龄办各处室及厅直属各单位负责法规工作的同志60余人参加了培训。

    在两天的培训中,省政府法制办巡视员才宝甲、兰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迟方旭、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处长杨国民分别围绕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行政执法理论与实务三个专题进行了讲座。培训班围绕民政法治建设进行研讨交流,内容丰富,方法灵活,达到了深化认识,开拓视野,交流经验,共同提高的预期目的。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福德同志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就加强和推进法治民政建设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 要把握机遇,凝聚共识,深刻理解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是 要转变观念,狠抓落实,推进民政事业由传统民政向法治民政转型升级。 三是 要抓住重点,统筹推进,紧密结合法治改革重要举措健全完善民政法制体系。 四是 要结合实际,学以致用,切实把民政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王福德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机构建设,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协调单独设立民政法治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落实法治工作经费,实现民政法治有机构理事,有专人、有经费办事,不断加快民政法治进程,努力促进民政改革发展。

                                                            (厅政策法规处    冯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