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以政府主导和市场配置为推手促进就业工作纪实

22.10.2014  09:28

  原标题:改善民生抓基础

  ——庆阳以政府主导和市场配置为推手促进就业工作纪实

  记者 张文智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群众改善生活的前提。今年以来,庆阳市把促进就业作为富民强市、改善民生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充分发挥政府促进就业主导作用和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以实现高质量就业为目标,以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载体,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和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为重点,以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和培训为手段,以积极的就业政策和经费投入为保障,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全力以赴推进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再上新台阶。

  优惠政策扶持

  为了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工作,近两年来,庆阳市先后出台了《庆阳市创业促进就业若干政策规定》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仅在资金扶持上,从就业补贴、税费减免、政府奖励和金融信贷四个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全市对吸纳就业人数在20人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同时按照每人200—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岗位补贴。对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登记失业的各类毕业生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按规定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应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型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对新创建小微企业成功的业主,带动就业和纳税情况较好的,每年推选前50名,各奖励扶持资金5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初始自主创业成功、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前500名,每人分别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高校毕业生通过小额担保贷款实现成功创业,按时足额还清贷款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可以提供二次小额担保贷款。

  民营企业吸纳

  民营经济被称为“就业经济”,对于促进城乡就业、实现群众收入倍增具有重要的作用。多年来,庆阳市民营经济发展十分薄弱,而且大多集中在商业、饮食业、建筑业和传统加工业等行业。2013年初,庆阳市人社局从扶持民营企业发展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双方面考虑,创新出台鼓励引导政策,决定在全市每年扶持1500名高校毕业生到非公经济组织就业,3年内,每人每月由同级财政按大中型企业1000元、微小型企业1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并缴纳社会保险。截至今年8月底,庆阳市已成功扶持2450名高校毕业生到728户非公企业就业,有效缓解了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和非公企业“用人难”问题。同时,围绕当前劳动市场上的热门职业以及庆阳市重大项目的用工需求,积极搜集岗位信息,加强优势品牌工种培训,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一系列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推动各类群体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实现就业。今年已举办各类招聘会43场(次),提供就业岗位41144个,为省内外1300多家企业达成就业意向2万余人,成功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55.37万人。

  政府“买岗”安置

  政府“买岗”安置就业,主要针对的是高校毕业生、4050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复转军人、残疾人和失地农民等就业困难群体。今年5月份,庆阳市启动2014年就业民生实事工程,在乡镇人员饱和、超编的情况下,千方百计从基层教育、农牧、文化、卫生、旅游、社保等领域挤出1578个岗位,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进行了公开招考。同时,进一步加大社会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不断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多元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在去年实施“千名公益岗位计划”的基础上,今年又组织实施了“1125”公益岗位计划(清退三年服务期满公益岗位人员1000人,新开发公益岗位1000个,安置2000名就业困难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工作,年底公益岗位从业人数达到或接近5000人),并将基层林区护林、公共卫生护理、机关事业单位后勤等岗位全部纳入公益性岗位予以开发。全面对家庭收入低于社会平均收入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生活困难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对持有失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一律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给予就业援助。今年以来,庆阳市共安置1721名困难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工作,实现了零就业家庭人员“动态消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