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要定期向上级党委报告

02.12.2015  10:53

    原标题:虞海燕主持召开市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相关《实施细则

    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要定期向上级党委报告

    12月1日上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虞海燕主持召开市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书面传达省委工作落实年第三季度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审议《兰州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办法实施细则(审议稿)》、《兰州市贯彻的实施意见(审议稿)》。

    市领导李森洙、张悌先、张建平及高春远等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兰州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办法实施细则(审议稿)》。会议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律监督责任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向上一级党委(党组)报告的工作制度,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不遗余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落实情况报告要坚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全面客观,敢于担当、注重实效,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具体分为年度报告、专题报告和约谈报告。要加强对执行报告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把执行落实主体责任报告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奖惩的重要依据。

    会议审议《兰州市贯彻的实施意见(审议稿)》。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构建和全面实施党风廉政建设“3783”主体责任体系,加快实施“3341”项目建设工程,全力推进“1236”扶贫攻坚行动,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为抓手,全面加强党政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尤其是要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严守党规、依法执政,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改革创新、敢于担当,能力过硬、实绩突出的领导班子,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会议还审议了兰州市“工作落实年”考核奖惩办法。会议指出,要以市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工作落实年”行动的实施办法》为依据,对照《中共兰州市委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市委部署的深化改革有关事项工作任务分解表》等确定的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凡是部署安排过的工作,都要组织专门的人员,进行督查考核。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督查任务分解是否到岗到人、措施是否到位、任务是否按期完成等,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不落实责任者,要严肃问责处理。(记者郭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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