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强副省长在省安委会2016年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强调:坚持问题导向 落实主体责任 扎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12.10.2016  05:07
黄强副省长在省安委会2016年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强调:
  坚持问题导向   落实主体责任
扎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10月11日下午,省安委会召开2016年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总结前三季度工作,深化安全警示教育,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第四季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省、市、县、乡四级。副省长、省安委会副主任黄强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武志斌主持会议。
    会上,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监局局长郭鹤立分析通报了1-9月份安全生产情况;播放了酒钢集团公司宏兴股份公司西沟矿“8.16”重大火灾事故警示教育片;酒钢集团公司、华亭煤业集团公司、中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第三工程分公司、陇南市政府、榆中县政府、临潭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就吸取教训、整改问题、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了重点发言。
    会议认为,1-9月份,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三降一升”,较大事故死亡人数减少12人、下降21%,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事故总量仍然偏大,8、9两月事故多发,特别是酒钢集团“8.16”重大火灾事故,伤亡惨重、损失严重、影响恶劣。深入分析事故多发、频发的主要原因,主要是企业和政府合力没有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当一部分企业、包括一些中央和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领导层安全意识淡漠,贯彻落实省上决策部署不积极、不及时;岗位责任不具体不明晰,缺乏针对性、操作性;安全投入不足,设备、工艺更新不及时;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对外协队伍以包代管,放弃管理职责;员工未经培训即上岗;信息化意识淡薄,安全监控系统建设滞后;应急装备设施配备不足,预案可操作性不强,救援装备不启封不配发,应急队伍有名无实,演练走过场;无证无照违法生产问题突出。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不扎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落实不到位,工作表面化程序化,研究不够深入,监管存在死角,执法不严格,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监管队伍专业化程度低,道路生命防护工程、信息化、智能化监管系统建设滞后等。
在深入分析当前问题的基础上,黄强副省长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主体责任,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强化依法治安,扎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要全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积极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各级岗位责任制,将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足配强安全管理人员。要提足用好安全费用,保证安全投入到位。要加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力度,建立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外包队伍安全管理,省属国有企业要立即全面开展外包单位清理工作,10月底前向省国资委报告。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开展全员培训,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要做到“三熟悉三做到”,即:熟悉安全生产法并严格贯彻、熟悉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熟悉应急预案并经常演练。 二要下功夫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 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紧密结合行业实际和季节性特点,深入排查治理各类隐患。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火防尘、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漏等各项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三要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组织有效的联合执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提高信息化管理能力,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完善企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要严肃事故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要不断夯实基层基础,调整充实安全监管队伍,配齐配强安监机构领导班子;继续抓好现有乡镇人员培训,保障队伍稳定性;配齐配足安监部门执法装备,保障执法检查和应急救援车辆。 四要加快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所有企业都要认真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应急预案,做到一类事故一个专项预案和救援方案;要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要加快推进救援队伍建设,配备应急物资和装备,强化应急救援保障。要推进应急管理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镇,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五要认真做好年终考核工作。 省安委办要于12月上旬完成对各市州和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年度考核;各相关单位要提前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对省政府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在兰中央及省属重点企业负责人在省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党政联系及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辖区内重点企业负责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各自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