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吴爱英谈法治宣传教育: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19.11.2014  12:04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宪法法律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时间:11月18日

  场合: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

  “从‘法制宣传教育’到‘法治宣传教育’,内涵发生了深刻变化,既包括对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的宣传,也包括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一系列法治实践活动的宣传。”11月18日,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吴爱英在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上如是说。

  在12月4日全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如何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吴爱英说,要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宪法法律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吴爱英强调,要把宪法宣传教育摆在首要位置,大力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人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同时,大力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的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确保宪法宣传教育的正确方向。

  作为全国普法办主任,吴爱英要求,认真组织好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的热潮,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在会上,北京、江苏等6家普法宣传教育代表分别介绍了各自的经验,表示将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实效。

  此前,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对活动作出部署。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