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工商依据《消法》及时为群众挽回损失18000元

30.10.2014  19:17

近日,兰州市工商局新区分局依照新《消法》成功调解处理了一起因发电机质量问题引起的消费投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000元。

消费者王先生在兰州新区某机电经营部花费18000元购买了一台柴油发电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发电机多次出现断电短路等相关问题,存在质量缺陷。王先生多次要求商家更换发电机或予以退货,均遭到商家拒绝。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王先生将此事投诉至兰州新区工商部门寻求帮助。

分局市管科在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联系商家进行协调。工作人员详细向商家讲解了新《消法》的有关规定,并耐心细致进行了调解,最终商家同意退货,并全额退还了王先生的全部货款18000元。使此问题得到圆满的解决,王先生表示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