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事闹大了”才有人管

16.12.2014  04:22

    “闹大”以后的“马上办”精神看似雷厉风行实则怕被上级追究问责,其实归根结底还是“唯上不唯下”。

    有报道说,12月10日,李发林等多位农民工因为云南省巧家县通乡油路工程长期拖欠工资不处理,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去县委反映情况。但在反映沟通问题期间,担任通乡油路项目指挥长的副县长唐国彪竟然笑称“随便你们上访……死了人事情就好办了”。该讨薪者受不了刺激,一气之下,当着该副县长的面拿出敌敌畏一饮而尽。

    事情的结局大家都可以想象的到:13日12时许,巧家县政府新闻中心通报称,工程建设指挥部已足额付给项目部各种款项。

    对于这样的事,我们是该为政府终于解决问题鼓掌叫好,还是为一条人命的逝去而痛心疾首?相信每个人都会给出正确答案。因为问题闹大才解决的现象并不鲜见。事情闹大以后才解决,虽然反映出政府重视的态度,但这是在社会压力、舆论监督下的被动行为,办了事也赢不来几许掌声。

    不过,小马飞刀以为,这位副县长说了一句大实话。当下,权力冷漠与僵硬并非个别现象,公民“以身试毒”、“以命证污”、“开胸验肺”等等事件都已发生,而权力往往并不为动。群体事件仍然惯以“个别人挑拨,多数人上当”的模型解释,不过证明了权力者在意识形态上的颟顸。当人们只能以身体的损害来显示权益遭受的剥夺,当人们只能以群体事件来求取稍许安慰之时,这种治理方式显然是相当危险的。要知道,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谁都不愿意没事找事的瞎胡闹,如果某些问题反映给政府部门能够尽快得到解决或答复,相信没有人会无端制造事端,但是,某些政府部门一贯的拖拉作风养成了不火烧眉毛都懒得动身,一旦闹大就“特事特办”的习惯,日常工作看似讲原则实则给自己懒政找理由,“闹大”以后的“马上办”精神看似雷厉风行实则怕被上级追究问责,其实归根结底还是“唯上不唯下”。

    百姓有问题反映到职能部门,职能部门就应该根据实情的轻重缓急,尽快拿出时间来加以解决。“事情闹得不够大”,就不能解决问题,这不是逼着老百姓用闹事的方式,反映问题解决问题吗?如果政府部门都能够尽心尽意的解决问题,又何须居民把事情闹大才能解决问题。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特别强调建设效能政府,其要义就在于政府部门及时、高效地作为。遇到问题时切不可掉以轻心,切不可等到事情闹大、后果严重、影响恶劣了,才出面解决。那样做的后果只能是广大百姓受苦、社会利益受害、政府形象受损,实在得不偿失。

    曾有评论说,事情“闹大”的过程,不仅是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受损的过程,也是怨恨心态逐渐累积的过程。“闹大才解决”的现象还传递出一种错误且危险的信息,有可能误导少数民众采取“闹大”方式来维护合法权益。如此一来,地方政府处理危机、维持秩序,将难免陷入“按下葫芦浮起瓢”的狼狈了。

    这句说得真好,但是能有几个人看懂? 小马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