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出台河道管理办法

03.12.2015  11:06

      本站临洮讯(特约记者 陈文进)为切实加强全县河道保护、治理、利用和管理,日前,临洮县印发《河道管理办法》,通过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河道管理体制,进一步提升河道管理的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发挥河道综合功能,构建人水和谐环境。

 

      该县明确河道监督管理职责,由水行政部门负责做好辖区责任范围内的河道综合治理、防汛及水利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设置敏感河段警示标识,加强日常执法巡查,保证各项责任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住建、环保、城市执法、国土、工商、畜牧、卫生以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全面保障参与的河道管理工作机制,保障防洪及河道生态环境安全;广泛发动河沟道沿岸村社、群众积极参与到河道管理工作中,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广大群众、居民自觉维护河道整洁,营造河道管理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工作局面。(临洮县水务局     陈文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