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制度

28.09.2015  17:07

近年来,临泽县残联按照省市县为民办实事的精神要求,把落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即“两项补贴”作为推进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的重要手段,每年完善下发《临泽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和《临泽县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方案》,使“两项补贴”发放工作不断走向了制度化、规范化。

临泽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规定,对具有本县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程度为一级的智力、精神、肢体、视力(含最重类别为以上四种的多重)残疾人,或残疾程度为二级的智力、精神(含最重类别为智力、精神的多重)残疾人,本残疾人本人无业、无固定收入,日常行为存在严重障碍,生活不能自理,确需他人长期照料,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发护理补贴。《临泽县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方案》规定,对具有本县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人本人无稳定收入,遭遇重大疾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其生活陷入困境,或者享有低保,但生活、上学、医疗、康复等方面仍然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两项补贴”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村(居)委会初审公示、镇政府审核、县残联审批、县财政部门配合、社会化发放的工作程序,按照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至目前,护理补贴发放3年,生活补贴发放2年,共计发放296.16万元,使2468名残疾人受益。

“两项补贴”制度化、规范化,是残疾人工作保民生、兜底线、促公平的重要举措,有效缓解了困难残疾人的生活难题,改善了他们的生活质量,使他们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来源:临泽县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