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监管有实招

09.03.2016  11:53

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量大面广,聚餐人数众多,加工制作条件简陋,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一直是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近日,临泽县就贯彻落实《甘肃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下发通知,要求各镇、各相关部门从强化宣传、落实制度、严格检查、规范厨师管理、加强应急处置、发展“流动餐车”等方面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管理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教育举办者和承办者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规范加工制作行为,提高广大群众对农村聚餐管理制度的认同感,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全面落实农村自办宴席双报告制度。从3月1日起,在各镇全面推行农村自办宴席举办者和承办者(流动厨师)“双报告”制度,不请流动厨师的自办宴席由举办者报告,防止迟报、漏报。村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接到报告或获得信息后认真做好相关登记工作,并及时报告所在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村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负责每月向镇食品药品监管所汇报情况。要加强事前报告,及时获知聚餐信息,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事前不报告、事中不检查、事后才统计数字上报的不实作风。并将村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落实自办宴席备案登记和开展现场检查的情况与年度考核和报酬发放挂钩。

三是严格执行现场监督检查制度。根据聚餐人数多少,分别由村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镇食药监管所、县食药监管理部门现场检查指导。重点对加工场所的周边环境、卫生条件、食料采购、厨师健康状况、餐饮具洗消、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肉类、蔬菜等重点品种开展食品快检,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提出现场检查指导意见,并指导流动厨师按聚餐的食品品种进行留样。

四是规范流动厨师的管理。推行流动厨师持证上岗制度(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明、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流动厨师登记证),接受社会监管。在原有信息的基础上,再次对辖区流动厨师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建档,3月底前由县食药监管局统一发放《临泽县流动厨师登记证》,并通过公务网、宣传栏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公示。每年由县食药监管部门会同各镇政府和村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对全县流动厨师的从业行为进行一次综全性评价,向社会通报公开,以强化流动厨师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对不履行农村自办宴席报告备案义务、不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配合监管部门监督管理的流动厨师,取消流动厨师资格,禁止承担农村自办宴席活动。

五是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镇、各单位发现或接到农村自办宴席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以及其他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时,要立即向县食安办报告。各相关单位要迅报情况、及时处置、控制局面,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消除负面影响。对不按规定申报自办宴席、不履行登记备案、检查指导和监管职责,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是大力发展“流动餐车”。鼓励、引导发展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流动餐车,倡导文明新风,提高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鼓励、引导农村集体聚餐进入固定场所经营,改善经营环境和条件。鼓励、引导餐饮服务单位下乡承办农村自办宴席,开拓农村服务市场。(临泽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