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出台实施意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6.10.2014  14:27

近日,临泽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力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心态阳光、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全面提高教师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确保教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教书育人的社会荣誉感和责任感。坚持把师德教育放在教师队伍建设首位,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师德建设全过程,以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为重点,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和校风、教风教育活动,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自觉坚守精神家园、坚守人格底线,甘于奉献,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一票否决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工作考核、职务评聘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的重要指标。不断坚持和完善教师、校(园)长德能测评工作,促进教师历炼厚德善教的基本功,引导校(园)长从“行政管理型”向“复合型”方向发展。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执教,依法规范学校管理行为、教师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师队伍管理。落实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完善教师补充退出机制,辞退不合格教师。加强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省上制定的各级各类学校(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和配备办法,实行城乡教师编制标准差异化管理。建立完善校长任用、教师交流制度,实行县域内教师有序交流和城镇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到农村学校(园)任教服务期制度,服务期每次不少于1年。实行农村学校(园)教师到城镇学校(园)跟班学习制度,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城镇初中、小学、幼儿园(含沙河学区)教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在低一级职称聘期内须有农村学校(园)任(支)教1年以上的经历(临泽一中、职教中心有城区其他学校任、支教1年以上的经历)。评选特级教师、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市级及以上先进个人,须有农村学校(园)任(支)教2年以上的经历。鼓励更多教师开拓进取,创先争优,对取得突出业绩的教师,实行限额外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实施名长、名师和青蓝工程,全面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扎实开展校长任职培训、提高培训和高级研修,努力培养一批有理想信念、有创新实干精神的“专家型”校长队伍。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骨干、临泽名师四个序列骨干教师选拔培养推介平台,形成层次递进的骨干教师梯队。到2020年,选拔培养省级骨干(农村乡镇骨干)教师40名,市级骨干教师100名;省级“青年教学能手”25名;陇原名师1名、张掖名师2名、临泽名师20名。制定青年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和个性化成长方案,扎实推进教师专业发展与学校发展规划项目,为青年教师专业成长提供适应性培训。

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地位待遇。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教师待遇的各项政策,保证教师的医疗、养老及住房等社会保障资金全额按时到位,确保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偏远地区农村教师专项补助制度,落实班主任工作补助,实行教师两年一次定期体检制度。县委、县政府每2年表彰奖励一批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每3年评选一次临泽名师(名校长),对评选出的“临泽名师(名校长)”予以重奖。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学校制定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教师的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它事项,及时向教职工公布。

供稿:临泽县教科局 岩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