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4.03.2017 19:55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从省纪委获悉,临夏州纪委3月23日通报了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分别是:东乡县龙泉乡荒山村党支部原副书记马福英、村委会主任马国东、村委会委员马虎林虚报冒领扶贫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在实施洋芋窖项目中,马福英父亲马某某、母亲何某某,马虎林、马国东弟弟马某某及村民马某等共计5户虚报冒领6万元。马福英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马国东、马虎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康乐县鸣鹿乡拔字沟村党支部原书记张进奎违规领取征地补偿款、收受礼金等问题。1992年至1993年,张进奎多占集体河滩林地领取征地补偿款2.6万元;2010年,收受群众张某某承包荒山礼金300元;2014年,私自安排其子张某担任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领取务工补贴4500元;在调解群众地界纠纷时,违规收受姚某某礼金1000元。张进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临夏县榆林乡全家岭包村组长张成辉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问题。2015年10月,张成辉在马某某不在现场的情况下,违规同意其兄、其弟代替马某某办理了精准扶贫贷款相关审批手续,贷款被其兄、其弟各领取使用2.5万元,致使扶贫资金落实不到位。张成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和政县三十里铺镇三十里铺村村委会主任马维忠优亲厚友问题。2012年,马维忠在没有经过村委会集体讨论研究的情况下,擅自把从县畜牧局争取到的一只“畜牧养殖大县项目”种羊分配给其弟马某,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马维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记者吕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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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3.2017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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