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委、州政府授予消防支队“消防卫士爱民模范”荣誉称号

24.03.2016  19:19

  3月17日,临夏州委、州政府在消防支队隆重召开授予临夏州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卫士爱民模范”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国志,副州长苟永平出席会议。支队全体干部、特勤中队官兵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大、中队官兵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由州公安局副局长喇俊生主持。

  《决定》指出,近年来,消防支队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消防总队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强军目标,牢记职责使命、主动服务大局,狠抓部队建设、提升能力素质,在出色完成防火灭火、抢险救援等中心任务的同时,积极推动双联行动、双拥共建、精神文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工作走在了全州前列,多次受到了省、州的表彰奖励,在平安临夏、和谐临夏、幸福临夏建设中做出了突出贡献,赢得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和全州各族人民的广泛赞誉。《决定》强调,临夏公安消防支队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保持高昂斗志和过硬作风,在今后的工作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王国志代表州委、州政府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消防支队在州委、州政府和公安机关坚强领导下,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视驻地为故乡、视人民为父母,深入开展防火监督和灭火抢险工作,积极参与全州各项建设,特别是在各类急、难、险、重任务中,广大消防官兵充分发挥了英勇顽强的优良作风,为促进我州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突出贡献,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与全州各族人民结下了深厚的鱼水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