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

09.09.2015  10:31

为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监管,规范排污行为,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总量控制目标,临夏州严格按照《甘肃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及省环保厅关于加强排污许可证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依法开展了排污许可证发放和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共为129家排污单位办理了排污许可证。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确保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管理工作扎实、规范、有序开展,州环保局采取了四项保障措施。一是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今年继续把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加大对各县(市)工作的考核力度,同时,制定上报2015年度核发计划。二是对不具备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由各县(市)下发限期整改通知,责令补办相关手续、配备污染治理设施和完善相关资料等,并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申领排污许可证。三是制作调度表对纳入环境统计中的企业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情况进行调度摸底,对不满足核发条件的企业,逐一核实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四是加强年度审验工作。在年审中,重点核查企业治污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各类环保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持证排污。(临夏州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