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全面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24.11.2017  09:14

今年以来,临夏州紧紧围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以废旧农膜回收、秸秆综合利用、粪污无害化处理、定点屠宰监管、尾菜无害化处理、土壤环境保护等为重点,全面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和防治力度,切实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 强化宣传培训。 围绕实现农村面源污染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把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知识列入环境保护培训内容中,州县市相关部门利用下乡活动深入基层宣传普及农村环保知识、清洁生产技术等内容,截止三季度末,全州开展各类农村环保宣传培训1100期(场、次),宣传培训、咨询指导农民达13万多人次,发放各类技术资料40多万份(册、张),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现场咨询活动20期、受询5000多人次。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 制定出台了《临夏州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临夏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临夏州2017年进一步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整改意见》、《临夏州农膜回收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州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切实做好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全州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拟定上报了《临夏回族自治州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管理办法(草案)》,已通过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根据州政府安排,制定了《临夏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州政府办公室已批转执行。

三是 推进畜禽污染防治。 继续加强畜禽养殖场监管,加大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力度,科学规划畜禽养殖布局,制定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关闭或搬迁计划,新建、改(扩)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达到雨污分流,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利用率达到86.3%。

加强定点屠宰监管。 对已经发证屠宰场,加强了日常监管,对污染治理设施达不到要求、污水超标直接排放的依法予以关闭。对达标的12家定点屠宰企业,由州政府审核发证,对基本符合屠宰场设立标准的2家屠宰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对不符合条件的24家企业取消资格,现已全部关闭。

五是 加强农膜回收利用。 加大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力度,积极推进地膜二次利用,在广河县、康乐县开展《玉米地膜二次利用技术》项目,目前正在进行项目田间测产、结果分析等工作。积极开展废旧农膜回收示范县建设,永靖、广河、临夏县3个县争取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项目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13万元的支持。积极督促各县市认真抓好废旧农膜“交旧领新”、回收网点建设、加工企业扶持、地膜残留监测网络建设等工作。2017年,全州回收废旧农膜回收9953吨,回收率达到81.3%。全州现有15家回收企业,133个回收网点。

六是 加强尾菜处理利用。 各县(市)引导农户通过堆肥、沤肥、直接还田、行间还田、半堆半沤和用尾菜加工畜禽饲料等实用技术,实现尾菜资源化利用。争取到尾菜省级补助资金65万元,推荐申报永靖县、临夏县为2018年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蔬菜流通环节尾菜处理利用以奖代补项目示范县。截止三季度末,全州尾菜处理利用率达到41.57%,超额完成省上下达的38%的任务指标,保护了农村生态环境。

七是 推进秸杆饲料化利用。 加强青贮窖(池)选址、布局、设计规划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加大对秸杆青贮氨化技术的推广力度,进一步提高秸杆饲料化利用率。截止目前,全州新建成永久性窖池7.3万立方米,完成玉米“粮改饲”及秸秆饲料化利用总量为101.12万吨,预计年底完成145.05万吨,实现了“粮改饲”和秸秆饲料化加工利用工作的新突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2%以上。

八是 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 积极开展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制定印发《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实施方案》、《临夏州2017年化肥使用零增长行动方案》、《临夏州农业种植业使用硝酸铵肥料、硝酸钾肥料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临夏州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坚持“绿色植保、科学植保”理念,合理改进耕作方式,大力推广滴灌技术,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积极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严禁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及时回收处理农药废弃包装物,运用现代植保技术机械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农药、化肥利用率达到37%,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

通过开展以上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州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临夏州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