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东乡县“四重四保”规范干部管理

07.08.2015  17:29

   中国甘肃网8月7日讯 (通讯员 胡发伟 王学志)  为进一步强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股级干部队伍,近年来,东乡县委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任人唯贤、优化结构的原则要求,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东乡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切实规范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工作,步入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股级干部管理轨道,有力推动了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重制度,保机制。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项监督制度》及省州县委有关干部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并出台了《东乡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下发了《东乡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股级干部的管理权限、日常监督,规范了任免程序、任用资格、配备要求、职数规定,确保“党管干部”原则的落实。

  重程序,保质量。一是把好人选关。规定各单位按照股级岗位需求,准确设置资格条件,把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组织能力强、群众意识浓作为选拔任用股级干部的基本条件,把两年以上工龄、大专文化程度、后备干部、在编干部身份等作为股级干部任职资格。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民主推荐形式,经本单位党组织讨论、考察、公示后,确定拟提拔任用股级干部人选。二是把好程序关。严格执行股级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制,各乡镇、县直单位,凡提拔调整股级干部,提前就动议干部的理由、数量批次、编制职数、人选资格条件等情况向县委组织部报告,县委组织部严格审查资格条件和编制职数,并按规定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讨论,形成批复意见,报告部门根据批复意见,提交单位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履行任免程序。三是把好审查关。重点开展“三审五不批”,“三审”即审查是否符合编委会批准的机构“三定方案”规定,审查是否为本部门在职在编人员,审查其“三龄两历两身份”是否真实准确,“五不批”即混编混岗、违规设岗、超职数的不批,未按规定程序选任的不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不批,有违规违纪行为正接受调查的不批,在单位有任职回避的不批。通过严格条件要求和选拔程序,防止了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杜绝了股级干部“带病上岗”,真正将优秀股级干部纳入到后备干部队伍中来,从根本上保证后备干部的整体质量。

  重培养,保素质。为激发干部活力,实现多岗位锻炼干部,有效规避岗位风险,《管理意见》明确规定,股级干部实行任职内部交流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制度、任职评价制度和谈话函询等制度。在同一单位同一职位连续任职满5年以上的,原则上进行轮岗或交流。特殊部门、专业性强的技术岗位或行业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轮岗或交流年限。在年终对股级干部进行目标责任完成等方面的评价,组织、人事、监察等部门结合评价结果,在收集、整理群众投诉和意见建议的同时,对其进行谈话,对干部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给予肯定和鼓励,对出现的缺点和错误及时指出改正,对遇到的实际困难认真帮助解决。同时,结合股级干部岗位职责要求,以政治理论、科技文化、业务知识等为基本内容,综合运用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脱产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股级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同时大力推进股级干部学历教育,鼓励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试,促进股级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重选任,保活力。《管理意见》要求,将股级干部的任职经历作为推荐后备干部的重要参考,特别在推荐科级后备干部时一般都要求从符合条件的现任股级干部中产生,从而充分调动了全县股级干部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发挥了股级干部在各乡镇、各部门中的骨干作用,同时也为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任用提供了后备人才保障,真正做到了股级干部管理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