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东乡县一客车超员驾驶员、企业负责人被处罚

23.11.2015  11:35

  原标题:东乡县一客车超员驾驶员、企业负责人被处罚

   中国甘肃网11月23日讯  据鑫报报道 (记者 金振华) 11月13日上午,唐某驾驶核载35人实载47人的大型客车从唐汪驶往临夏市,沿锁达公路行驶至盘旋路时,被东乡县公安局民警依法查处。经查,该车为唐汪至临夏的客运车辆,超员12人,超员34%。当日11时45分许,唐某驾驶一辆车号为甘N36238大型客车从唐汪驶往临夏市,沿锁达公路行驶至盘旋路时,被东乡县公安局民警依法查处。随即,各相关职能部门立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相关车辆驾驶人及车辆所属企业进行了处罚。

  据了解,东乡县公安局对驾驶人唐新伟的违法行为采取驾驶证扣12分、降级并处1000元罚款的的处罚。同时,将该交通违法行为上报东乡县交委会,抄告东乡县运管、安监部门。邀请州电视台等媒体曝光该起交通违法行为。东乡县运管局约谈了东乡县安通客运汽车有限公司负责人,责令其加强内部安全监管力度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深刻吸取教训,同时建议解聘驾驶人唐新伟。对东乡县安通客运汽车有限公司负责人处3000元罚款,对该公司负责安全工作的其它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记者了解到,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临夏州交委会以此起案例为鉴,向全州通报并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刑法修正案(九)》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强化宣传,加强监管,落实责任,消除隐患。

  一方面,要求各地立即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刑法修正案(九)》的实施为契机,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开展一次针对本县(市)辖区内客车驾驶人、危化品车辆驾驶人和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督促重点车辆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另一方面,要求各地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安监、交通、运管部门对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等项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及企业负责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限处罚。另外,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组织运管、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针对“两客一危”车辆易发生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线路及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路段,加大巡逻管控力度,严厉查处“两客一危”车辆、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非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积极鼓励乘员对客运车辆和旅游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