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引黄济临供水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审核意见的函(甘水移函〔2015〕25号)

06.02.2015  12:33
   

临夏州移民办:

你单位《关于上报〈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引黄济临供水工程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规划报告(送审稿)〉的报告》(临州库移〔2014〕322号)收悉。我厅组织相关单位对规划报告进行了审查,征求了临夏州人民政府、临夏市、临夏县人民政府的意见,修改后的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规划的征地及移民任务、安置方式、补偿标准等基本符合国家现行的移民政策和当地实际情况,可据此开展引黄济临供水工程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工作。现将引黄济临供水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审核意见印发你们,请做好引黄济临供水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附件:临夏州引黄济临供水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查意见

 

 

                                                      甘肃省水利厅

                                                          2015年2月2日

 

临夏州引黄济临供水工程建设征地

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查意见

2014年12月17日,甘肃省水利厅组织召开了《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引黄济临供水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送审本)》(以下简称《规划报告》)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甘肃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临夏州人民政府、移民办、国土资源局、水电局,临夏市人民政府、发改局、国土资源局、水电局,临夏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移民局、交通局、林业局、水电局,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浙江中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

会议听取了设计单位关于《规划报告》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审查和讨论。会议认为,《规划报告》的内容基本符合《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0]33号)要求和甘肃省相关政策规定,内容基本满足规范要求,经修改完善后,可作为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依据。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一、建设征地范围及实物指标

1、基本同意建设征地处理范围。

2、基本同意实物指标调查的依据、方法、组织方式及调查成果的确认程序。

3、本项目建设征地区涉及临夏市折桥镇、临夏市市区及临夏县莲花镇、河西乡、安家坡乡、北塬乡、土桥镇6个乡镇13个行政村。建设征地主要实物指标为:土地总面1552亩,永久征收土地124亩(耕地84.79亩,园地13.37亩,林地11.18亩,草地8.12亩,水域0.72亩,城市公用地3.31亩,村庄公用地2.5亩);临时征用土地1428亩(耕地805亩,草地245亩,交通用地210亩,其他用地168亩)。供水管穿越道路113处,电信线路1.2千米,35kv输电线路0.8千米,水利设施渠道73处,坟墓15冢,大棚7座,零星林木340棵,用材树木678棵。

二、移民安置总体规划

1、基本同意农村移民安置规划原则和依据。

2、同意移民安置规划基准年为2014年及规划水平年为2016年,临夏市人口自然增长率确定为6.18‰,临夏县人口自然增长率确定为7.33‰。

3、安置任务:同意生产安置人口计算方法;规划基准年农村生产安置人口为138人,规划水平年生产安置人口为141人。

4、安置目标及标准:同意移民安置规划水平年2016年移民人均收入4720-10632元/人的目标;基本同意农村生产安置移民人均配置0.5亩温室大棚的安置标准。

5、基本同意移民安置容量分析方法、内容及结论。

6、基本同意农村移民生产生活预测评价的分析内容和结论意见。

三、农村移民安置规划

1、基本同意本村调剂耕地新建温室大棚70.5 亩,大农业安置移民141人。

2、本项目临时占用耕园地1050亩,基本同意报告临时用地复垦规划内容。

3、基本同意耕(园)地占补平衡方案。本项目征收耕(园)地98.16亩,按照甘肃省政策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在本行政区域内复垦同质等量耕(园)地。

四、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规划

1、基本同意输水管线穿越道路采取防护的处理措施,其费用计入主体工程。

2、基本同意通信设施、输电线路、水利设施等专业项目由行业部门自行恢复及投资包干的处理方式;其中通信线复建长度1.8千米,35kv输电线路复建长度1.2千米,水利设施恢复73处。

五、实施总体进度及年度计划

基本同意实施总体进度及年度计划安排。

六、实施管理

基本同意实施管理的内容。

七、补偿费用概算

1.基本同意补偿费用概算编制原则、方法及编制依据;同意本概算价格水平年按2014年3季度。

2.基本同意各类补偿项目以及相应补偿单价分析计算方法与测算成果。

3.基本同意电信复建处理费7.2万元,电力设施复建处理费12 万元,水利设施复建处理费18.8万元。

4.基本同意独立费用项目划分及取费标准;基本预备费费率由12%调整为8%。

经核定,该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静态补偿费用为:4177.99万元。其中,农村移民费3140.68万元,专业项目处理补偿费38.00万元,其他费389.93万元,基本预备费为:285.49万元,税费323.90万元。

附:临夏州引黄济临供水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查会议专家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