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丰人去楼空受骗者咋索赔 律师:保留好收据等依据
甘肃新闻网兰州9月11日电 据西部商报报道:甘肃正丰房产中介现在人去楼空,对于每一位购房者来说,最关心的还是损失该如何挽回。昨日,记者采访了甘肃诚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克明、甘肃玉榕律师事务所魏燕律师,他们提醒受害者一定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最重要的是要保留好付款凭据、收据、购房合同等依据,以利于公安机关及时破案和追偿。
已有近350人报案
据记者了解,兰州警方在通报侦办甘肃正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案件时介绍称,民警在调查中发现,其中被骗金额在15万至30万元之间的购房者是比较集中的,同时他们还发现许多购房者主要是贪图房子的廉价才到正丰房产中介购买房子的。
在这起系列案件中,一些购房者买的恰是经济适用房。虽然很多购房者都知道兰州明文规定,经济适用房是在5年之内不能买卖的,可是房产中介却称不但可以买卖,而且只要付了首付就可以办理担保按揭贷款,所以很多市民便通过这种方式,以为自己买到了物美价廉的房子,结果却上当受骗。
记者获悉,办案民警在对涉案公司调查期间,从公司报表上可以估算出,自2013年3月该公司成立以来,涉及诈骗的受害人达436人,涉案金额高达6656.089万元。昨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获悉,截至当日下午6时,已有近350名群众来到公安机关报案,涉案金额已经达到近六千万。为此,兰州警方再次呼吁其余受骗者尽快到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联系电话是0931-8718357,0931-8718338。
如何防范房屋中介诈骗
房屋买卖与很多市民息息相关,一旦受骗就可能使一个家庭倾家荡产,因此如何防范诈骗,关系到多数市民的切身利益。就此,记者采访了资深律师为大家支招,教市民如何防范房产中介诈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甘肃玉榕律师事务所魏燕律师还从买受方、出卖方角度提出如下建议。
【买受方】
魏律师认为,在选定房屋中介机构时,要首选一些在社会上信誉度、知名度较高的机构。另外,要查看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以确保选择的中介机构是合法经营。其次,在与房屋中介机构签订居间合同时,要在合同中明确“关于佣金收取的条件、金额;中介机构的义务以及无法提供服务的违约责任等”,必要时可交由律师进行审查或起草。还有,作为买受方需格外注意的是,在选定房屋后,应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等对房屋信息进行核实,避免上当受骗。
【出卖方】
魏律师认为,作为出卖方,同样应注意以上几点。另外,不能随意将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等原件交由中介机构,以防利益受损。
【受害人】
正丰房产中介现在已是人去楼空,到底应该如何追偿自己的损失,这是目前广大受骗购房者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对此甘肃玉榕律师事务所魏燕律师表示,受害人可以通过打民事官司进行索赔,也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进行索赔。甘肃诚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克明提醒广大受害者,一定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最重要的是要保留好付款凭据、收据、购房合同等依据,以利于公安机关及时破案和追偿。(记者 都一鸣 樊丽)
原文标题:正丰人去楼空受骗者咋索赔
原文链接:http://www.xbsb.com.cn/site1/XBSB/html/2014-09/11/content_109185.htm
甘肃新闻网 | 【编辑:杜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