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平公正汇集到每一起行政案件中 ——记兰铁两级法院跨区划行政审判的“跨越式”发展

17.11.2016  11:04

  2015年6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成为首批在省、自治区层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九个试点法院之一。自2015年12月1日起,由兰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原兰州市、白银市、定西市所辖的20个县(区)基层人民法院和兰州新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兰铁中院管辖上述二审行政诉讼案件和以兰州市范围内县处级以上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从这一天起,我省探索、推进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试点工作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咚!”

  2015年12月25日9时30分,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行政审判第一案——兰州市沙滩体育岛诉兰州市人民政府、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复议决定及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与兰州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第一案——甘肃天方乳业有限公司诉兰州市七里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行政处罚一案同时敲响法槌。

  新一轮的行政审判改革拉开序幕……

  自2015年12月1日兰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正式受理所辖区域的行政案件开始,至2016年10月19日,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772件,目前已审结603件,结案率为78.1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公开开庭审理37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64件,出庭应诉率为70.4%。

  受理一审案件683件,结案537件。其中,裁定不予受理2件,不予立案21件,移送13件;判决结案178件,判决结案率为33.15%;裁定驳回起诉198件;原告撤诉125件,撤诉率为23.28%;一审结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案件165件,上诉率为30.73%;一审直接生效案件372件,服判息诉率为69.27%。

  受理二审案件89件,审结66件。维持原判50件,维持原判率为75.76%;改判1件,改判率为1.52%;发回重审6件,发回重审率为9%;撤销原裁定指令继续审理2件;驳回上诉1件;撤销原判、驳回起诉1件;二审撤诉4件,按撤诉处理1件,撤诉率为6.06%。二审案件生效后,没有申请再审的案件。

  可以说,通过近一年的试点运行,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在司法环境、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保护以及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群众切实感受到公正司法

  “今天的庭审让我体会到了两个‘没想到’。一个是没想到案子会当庭宣判,效率如此之高;另一个是没想到告‘官’的案件能赢,让我对法院的能力和权威不得不信服。”甘肃天方乳业有限公司诉兰州市七里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行政处罚一案审理后,原告方感慨地这样说道。

  “一年来,行政案件的‘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已经全部得到解决。目前,两级法院当场立案率达到97%以上,生效判决全部执行完毕。”兰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秦卫民说。

  据介绍,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后,由于集中管辖法院和跨区划管辖地区党委、人大之间没有隶属关系,行政机关没有条件对行政案件的审理进行干预,所以,人民法院能够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司法监督职能。同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后,加大了当地政府的危机感,促使行政机关自觉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两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375件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64件,出庭应诉率达70.4%,远远高于2015年全省法院33%的平均值。从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的情况来看,行政机关对行政诉讼改变了以往消极应诉的态度,给予了高度重视。

  “当事人通过‘告官能见官’,对法院偏袒政府的顾虑明显减少,增加了老百姓对行政审判的信任与信心。从受理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的情况来看,人民群众对兰铁两级法院公正、独立审理行政案件寄予厚望,基本消除了原告的思想顾虑。”秦卫民介绍说,当事人出于对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法院的信任,将以前不敢告、不愿告的案件也起诉到法院。通过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工作的开展,人民群众对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法院的信任度和通过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的法治信心大大增强。

  目前,两级法院一审结案537件,一审直接生效案件372件,服判息诉率达69.27%。

有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后,两级法院从立案、审理、判决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律规定,真正解决行政相对人存在的实际问题,从根本上解决行政争议,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立案阶段,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注重对当事人的诉讼引导,通过引导当事人合法、适当地行使诉权来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案件最终处理时,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要求,坚持合法性审查的原则,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通过严格审查、依法监督,敢于判决行政机关败诉。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两级法院作出实体判决的178件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54件,行政机关败诉率为30.3%,远远高于2015年全省法院15%的平均值,既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使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如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在审理多名原告起诉七里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协议系列案件时,从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的目的出发,向原、被告双方做大量的协调工作。最终因无法达成协议,法院遂区分具体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延期过渡补助费及经济损失的判决,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2016年6月1日,兰铁中院会议室来了一群“特殊”的客人。之所以“特殊”是因为他们是来自16起案件的共同被告方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和兰州市城运处的主要负责人,他们是来与法官就如何规范执法进行面对面交流。

  “通过视频回放,大家看到了这些行政案件存在9个方面的问题,下面将对照相关的法律依据一一进行说明……”

  “我们接受法院的建议,回去以后把这些案件妥善处理好,至于怎么处理,我想在法院的帮助和指导之下,就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做一个处理方案和意见。恳请法院安排一位法官,就这些案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给我们的执法人员好好上一课。”交通委李文生主任这样说。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是人民法院开展行政诉讼工作的目的之一。在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兰铁两级法院通过行政诉讼中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发挥司法的引导、示范、评价和规制功能,将司法监督转换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压力和动力。一方面通过定期通报行政审判情况和召开有关行政机关协调会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通过积极开展协调工作,集中解决某一类型的行政案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既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确保了行政机关正常执法活动的开展。另一方面及时指出行政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促使行政机关主动纠正错误,改变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督促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如兰铁中院在审理“非法营运”系列案件过程中,发现城运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和处罚不当等问题,及时召集相关部门通报案件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纠正错误、依法行政。最终该批案件区分不同情况,圆满结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兰铁两级法院将更严格执行新修行政诉讼法,更加有力地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的良性互动,积极探索改革创新,更大限度地做好便民措施,及时总结和分析试点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归纳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秦卫民说。 (记者朱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