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第二批次开始录取

14.07.2014  18:34

    7月12日,我市中考录取进入第二批次,这一批次都是市级示范和一般高中。记者从部分学校了解到,这一批次录取学校的控制线依然较高。

    据了解,这一批次的市级示范性高中和一般高中设4个志愿:统招第一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择校志愿。相比第一批次减少一个统配志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将科目Ⅱ的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科目Ⅰ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报考市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必须达到2B3C(含)以上;择校生和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必须达到4C1D(含)以上。报考一般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必须达到4C1D(含)以上。

    第二批次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①统招第一志愿95%;②自主招生志愿5%;③统招第二志愿;④择校志愿。

    第二批次学校录取时,先进行统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的录取,若未完成招生计划,进入统招第二志愿录取。自主招生计划若有剩余,可直接转为统招计划。据悉,第二批次录取时间:7月12日—15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15日22:00;录取结束后,开始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5日22:00—7月16日10:00,结果查询时间:7月17日22:00。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网上征集志愿,在科目Ⅱ达到规定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科目Ⅰ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各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完成后,按择校志愿分批次进行择校生录取。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不得录取择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