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准则》和《条例》

10.11.2015  09:19

11月6日下午,兰州城市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在该校校本部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校领导阎晓辉、王汝锋、刘举科、张兴福、梁延堂、王基、姜秋霞,校党委常委牟录贵和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参加了学习会。校党委书记阎晓辉主持会议。

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基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新印发的《准则》和《条例》。他指出,中央印发《准则》和《条例》,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纪律、新要求,对于切实维护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对《条例》进行辅导学习时,他强调,新修订的《条例》将原先十类纪律重新归纳为六类纪律,力求“纪律姓‘纪’”“纪法分开”;  突出政治纪律,抓住“纪律中的纪律,规矩中的规矩”;  将中央八项规定写进《条例》,把“纪在法前、纪比法严”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

阎晓辉对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了安排部署,并对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一是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新时期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把党纪挺在前面,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二是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党员同志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校党委作出的决定、决议,要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三是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廉洁自律和良好师德的表率。在高校,教师的一言一行无不影响着学生,“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有关要求,加强师德建设,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四是各级党组织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遵守《准则》提出的各项要求;管好自己,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做到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供稿:兰州城市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