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现代化中心城市战略 筑梦兰州法治建设蓝本

16.01.2017  13:31

    原标题:立足现代化中心城市战略导向筑梦兰州法治政府建设蓝本

  前不久闭幕的兰州市党代会、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描绘出兰州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建设经济繁荣、功能齐全、环境优美、文明和谐、富有活力、辐射带动力强的现代化中心城市。

  为加快兰州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继中央和我省先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对全国、全省今后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及措施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兰州市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承接其精神实质,视今后五年为进入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建成的决定性阶段,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落实法治为民,维护公平正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如期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奋斗目标,兰州市委、市政府从发挥优势、补齐短板出发,制定出台了《兰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结构图”“施工图”,标志着兰州即将走进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的时代。

  “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紧密结合、统筹推进,经过全市上下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20年,将各级政府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兰州市新出台的《实施方案》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主线,以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为脉络,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三大部分,并将公开、解读、回应作为各级政府部门的规定工作。

  《实施方案》的核心内容主要集中在第二部分,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7个方面分解细化了40项具体措施。因为,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的工程,需要持续发力、逐年推进。《实施方案》不仅强化了对重点工作标准和时限的刚性要求,还从加强党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宣传指导等4个方面充实了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为了厘清职责、明确分工、靠实责任,还对每一项任务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由相关部门牵头,涵盖了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

  有目共睹,近年来,兰州市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不菲的成绩,但一线薄弱、基层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依然突出。此次发布的《实施方案》具有很鲜明的特点,首先是提出要发挥法治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各县区、各部门严格落实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须报请市政府会议议定事项,未经本县区、本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得上报。为强化该项工作,还要求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通过认真履行专业团队合法性审查职责,保证行政决策和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其次,是明确了法治信息化建设的新要求。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十分庞杂,必须依靠信息化手段创新工作举措,提高工作效率。所以《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强法治工作信息化建设,突出展示、互动、数据分析功能,整合现有平台,努力实现行政处罚监察、依法行政考核、行政执法培训、法律法规咨询网上运行常态化”。特别是要在“2017年底建立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系统,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时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法治能力考察测试制度”。

  第三,是细化实化了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我省要求“县级以上政府要将法治政府建设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评价体系,所占分值不低于考评总分数的10%。”面对这个硬指标、硬约束,兰州市提出了进一步细化考评指标,坚持突出问题导向,放大突出问题考核分值,增强考核刚性,以严格的考核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最后,是加强信息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引导。加强法治工作信息化建设,突出展示、互动、数据分析功能,整合现有平台,努力实现行政处罚监察、依法行政考核、行政执法培训、法律法规咨询网上运行常态化。加强事关法治政府建设的课题研究,扩大与市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县区创建活动,建立评选退出机制,大力培育先进典型,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定期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注重实效,制作法治公益广告、普法小故事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素材,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加强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走过2016,我们告别了规划法治政府建设蓝图的关键一年。今年,我们即将迎来党的“十九大”召开,也迎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继续发力的一年。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全省一流法治政府的目标,兰州市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政府行为的始终和每一个细节,不断加快步伐,为实现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所有审批事项一律进入政务大厅,对项目审批实行办理程序、申报要件、审批时限“一个窗口申报、一个通道办理、一次性告知”,真正实现“要件最少、环节最简、流程最优、时限最短,公开透明”,并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落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联席会议制度,运行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部门间的横向联通和省上与市、县区的纵向贯通,实施在线监测并向社会公开;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的全面清理,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修订公布《兰州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推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2018年年底前,全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2020年,基本建立完善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制定全市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将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纳入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指标,健全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完善政府立法立项,拓宽项目来源,阳光程序,接受监督;健全立法项目前期论证制度,提出2017年,法规规章实行委托第三方起草和引入第三方评估,规定两个“第三方”要逐步达到年度立法项目总量的20%以上;坚持政府立法工作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加强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的立法;加强公众参与立法制度建设,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2016年年底前,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并以此为依托开展立法调研;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2018年年底前,市、县(区)分别建立统一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网络查询平台。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规范决策行为。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和听证参加人遴选制度,逐步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不断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健全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形成以内为主、以外为辅、内外结合的法律顾问工作格局;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市、县政府每年选取至少2件重大决策,开展实施情况后评估。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出台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倒查的规定,严格追责。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合理配置执法力量,下放执法权限,加强基层行政执法管理职能;完善行政执法程序,2017年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全覆盖,2018年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全覆盖;2018年年底前,市县政府建立本级跨部门的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实现执法信息互联共享;严格确定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完善监督网络平台,加强执法监督;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从权、财、人三个方面加大行政执法保障力度。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岗位廉政风险管理,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严格落实《兰州市为民服务首接责任制办法》,健全完善监督检查记录、监督案件办理程序、责任追究和结果通报等制度;2018年年底前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公众监督平台和公务员诚信档案;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17年,出台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制定重点矛盾纠纷的界定标准和具体管理办法;组织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复议职权制度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和办案质量;健全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制度,加强仲裁机构、队伍建设,提升仲裁社会影响力;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仲裁的衔接与互动,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全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完善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体系。

  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进一步完善学法制度、拓宽学法内容、提高学法实效,加大法律知识培训在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的所占比重,努力实现常态化培训;2018年全面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促进政府工作人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 编辑:王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