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琦主任在督查工作中强调靠实整改责任 强化责任追究

31.03.2015  13:29

  为全面推进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化发展,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加大审计发现问题和追责力度,近期,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办公室主任(副厅长级)苏琦一行,对部分市县“双审”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组结合各县(市、区)发展实际,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寻找弊端根源,看哪些是制度缺失,哪些是制度执行不力造成的,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并要求细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为全面完成整改工作提供保障。

  在有关市县审计整改情况汇报会上,苏琦主任要求:一要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强化对领导干部决策行为的监督。各有关县(市、区)要结合审计整改,进一步完善并制定《党政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党政领导班子要明确重大事项的内容,以及不同会议的决策权限;重大事项决策必须以会议表决形式由集体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决策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坚持做到不经过调查研究的不决策,不经过专家论证的不决策,不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不决策;重大事项决策必须形成会议纪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接受领导班子成员、干部群众和上级的监督。

  二要建立权力与责任相配套的责任追究机制。对重大事项的决定权、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的审批权、重要人事的任免权等要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并建立相关规章制度。领导干部的权力越大,责任就越重,接受监督的范围就应该越宽广,实行监督的体系也应越严密。一旦决策或权力运作失误,不仅要追究行使该项权力当事人的直接责任,而且要追究“一把手”的领导责任,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监督缺位的责任。

  三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要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对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从重追究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从严处理,切实增强问责追责工作的威慑力,切实发挥审计警示警醒作用,做到“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供稿:经责办  高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