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省道209线文峰至殪虎桥段二级公路中山佛梁隧道车辆通行费正式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的批复

16.12.2015  15:06

甘发改收费〔2015〕1282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核定省道209线文峰至殪虎桥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的请示》(甘交财〔2015〕248号)收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陇西文峰镇至漳县殪虎桥段二级公路中山佛梁隧道车辆通行费试行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3〕1210号)批准陇西文峰镇至漳县殪虎桥段二级公路中山、佛梁隧道车辆通行费试行收费期将满。经研究,现将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正式核定如下:

一、收费方式

陇西文峰镇至漳县殪虎桥段二级公路中山、佛梁隧道全程设置木林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按核定载重吨(座)位采取过站收费。客车每10个座位折合1吨计收;拖拉机按12马力折合1吨计收。不足1吨按1吨计收,超过1吨吨位有小数时,按四舍五入计;收费金额以元为单位,不足1元,按四舍五入进位至元。

二、收费标准

(一)7座(含)以下客车,通过收费站收取8元;

(二)8座(含)以上客车和各类货运车辆,通过收费站每吨收取6元;

(三)摩托车通过收费站每车收取2元;

(四)拖拉机通过收费站每吨收取2元。

对于沿线频繁过往的车辆,可按自愿原则按月交纳通行费。月票标准为:汽车每吨每月150元,摩托车每车每月30元,拖拉机每吨每月50元。

对用于农业生产的拖拉机(包括农用三轮车),车辆通行费应该继续实行优惠减免政策,具体优惠办法由省交通运输厅制定。

三、收费期限

陇西文峰镇至漳县殪虎桥段二级公路中山、佛梁隧道收费期暂定8年,即自2015年12月18日起至 2023年12月17日止。此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政策执行。

四、收费管理所要按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收费登记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5〕268号)规定,建立健全收费台账制度,于每年5月底前向省发展和改革委和省财政厅报送年度收费情况表。

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甘发改收费〔2013〕1210号文2015年12月18日起废止。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7日